北京青年报:“打没打空姐”不能成为疑案

    这起冲突发生在飞机上,受冲击的是机上的工作人员,不能以普通纠纷视之。航空器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殴打或冲击航空器上的乘务人员事涉公共安全,不能模糊而过。即使是在其他场合打人,也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制裁,而在飞机上打人的事实一旦认定,肇事者可能已经触犯了刑律。

    8月29日,广州越秀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方大国被指在合肥飞往广州的南航CZ3874航班上殴打空姐。据报道,当事空姐29日晚报警,双方曾前往机场派出所接受调查。到了8月31日,当事空姐发微博称,方大国已经道歉。广州越秀区也发布了调查结果,称双方达成和解。(相关报道见08版)

    “武装部政委殴打空姐”的消息,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两天之后,事情发生戏剧性变化:一方道歉,一方接受,双方似乎就此言和。不过仔细阅读关于冲突过程的各方描述,就会发现细节龃龉处甚多,让人怀疑他们说的是不是同一件事。按空姐和原始爆料者的说法,方大国确凿无疑地打了人,甚至落地后还把军车叫到机场威胁当事人。在这一版本中,空姐委曲求全,政委嚣张跋扈,众多网友被其间鲜明的反差所激怒。而广州越秀区发布的消息却说:方大国一家三口“由于登机较晚,就行李放置与空姐发生冲突,其家属与空姐发生拉扯,方大国未殴打空姐”,也没有发生“军车威胁当事人”的情况。原始爆料是当事人的个人说法,越秀区的说法经过了官方认定,而且当事空姐也没反驳新的说法,事实的天平开始向“没有打人”倾斜。

    然而,一位现场的目击者、方大国邻座的非洲留学生多班,也在微博上讲述了亲眼所见的事实:方氏夫妇满嘴酒气,方大国捏住了空姐的胳膊,方夫人出言不逊,空姐始终没有动手。这位留学生是纯粹的第三方,他能真名实姓地出来作证,其言说的客观性理当高于当事人和当事人的工作单位。虽然多班没有进行“打还是没打”的确切定性,但根据他的陈述,再结合之前公布的空姐的伤痕和衣服的裂痕,不难想象:满嘴酒气、出言不逊又抓人胳膊的方家三口当时一定充满攻击性,而且空姐也的确因此而人伤衣破。

    至此,方大国涉嫌殴打空姐之事彻底陷入了“罗生门”。当事双方关于打没打的说法大相径庭,第三方目击者措辞严谨,似乎有所指控,却又语焉不详。就在公众一头雾水之际,当事双方却发表了和解宣言,其息事宁人之心,让此事消失于公共视野之意昭然。然而,当事人纵然私下和解,媒体的追问却不能停止。

    首先,这起冲突发生在飞机上,受冲击的是机上的工作人员,不能以普通纠纷视之。航空器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殴打或冲击航空器上的乘务人员事涉公共安全,不能模糊而过。即使是在其他场合打人,也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制裁,而在飞机上打人的事实一旦认定,肇事者可能已经触犯了刑律。兹事体大,不可不察。

    其次,经过网络发酵和媒体报道,此事已成为高光公共事件。这不仅可能是“男人打女人”的不文明行为,更可能是公职人员的仗势欺人之举。虽然方大国的身份不应该成为“罪加一等”的理由,但它的确引起了公众对此事能否得到公正处理的忧虑。现在,事态未明就有人急于画上句号,更加深了这种忧虑。如果就此了结,一方面会在公众心中留下大大的问号,使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形象无形中受损,另一方面也会使某些官员得到错误的信号导向,以为在飞机上撒点野没事,从而在行为上更加失控。

    事实上,冲突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把“打没打”搞清楚并不难。为今之计,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组成调查组,对当时在场的乘客追访取证,弄清事实,以正视听。唯其如此,才能给当事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给公众一个权威的说法,才能把“权力是否遮蔽了真相”的疑问尽数消除。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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