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敏飞:“殴打空姐事件”要公断不要私断

    8月31日,广州越秀区委宣传部通报称,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方大国就行李放置与空姐发生冲突,其家属与空姐发生拉扯,方大国未打空姐。搭乘同一航班的中非共和国留学生称,方大国夫妇酒气很大,方大国参与了“拉扯”,且先动手,其妻事后故意弄伤自己,空姐未动手。(9月2日《新安晚报》)

    “殴打空姐事件”已发生多日,但“真相”却一直未能明朗,两个舆论场有着截然不同的叙事——来自越秀区委宣传部的消息是双方系冲突“拉扯”,并非殴打,且涉事官员在派出所就已道歉;而来自目击者的说法,却是“常委捏住空姐手臂”,常委夫人则是故意弄伤自己。就事实真相而言,任何一方之词皆难取信,在二者说法不一致的境况下,须有权威调查取证,方可还原真相。

    就官方说法而言,其明显有前后矛盾之说,既然是冲突“拉扯”,那是双方之过,为何这越秀区常委要率先道歉呢?还有,事情真相到底是“拉扯”还是殴打呢?类似这般“疑点”,确有必要澄清。在“真相未明”之前,的确不宜“和解”,因为地此事而言,空姐是在工作岗位,越秀区常委方大国是公职身份,这二者的“身份”和“场合”,注定了还原此事真相,远比其他的一切更重要。

    须知,空姐身份虽不特殊,但飞机上却是一个特殊场合,这是在高空,任何的违法逾矩行为皆可能危害飞行安全,一飞机人的安全,是没有谁能够承担的责任。而对公职人员而言,其职业属性,注定了其必须抛却“傲慢与骄横”,应知自身的权力,不过是大众的赋予罢了,任何不受约束的权力,公众不仅应该将其“权力”收回,更该给予其法律上的严惩,以形成“震慑磁场”,让后来者足够正视自己的权力。

    换言之,飞机上“暴力冲突”是不该存在的“恶”,不彻查此事真相,可能会暗藏极大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一方面可能是权力不受约束的隐患;另一方面,也可能是飞行安全的隐患。因而,无论是从公共利益的飞行安全出发,还是从为民服务的权力约束出发,都不应该对此事遮遮掩掩,而应欢迎真相。须知,在“安全隐患”面前,任何的遮掩,都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创伤”、需要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

    对此事而言,核实真相其实不难,关键取决于相关责任方有无“此心”。对违法《民用航空法》的“殴打空姐事件”,不该采取“私了”式的和解方案,而应回到法治轨道,才可能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减少不必要的“隐患”。

    如你所知,在法治社会,没有谁能罔顾法律胡作非为。对“殴打空姐事件”,无论最终真相如何,都不能让相关人员逃脱法律的制裁、纵容不良风气。而“真相”,也必须是经得起质疑与围观的“真”真相,而不是为了大局的“假”真相,公众需要“真”真相,也需要真相之后的公道,而公道的获得,需要“公断”的支撑,而不是“私断”下的和解,将一切真相遮掩起来。

【责任编辑:霍骋远】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