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教育红包”如何实现“真没有”

    又到教师节,国人尊师重教的传统,正演变为两难的道德考题。连日来,记者在上海、江苏、辽宁等地调查发现,在一些热点中小学,一边是家长苦恼送不送礼、送多少,一边是老师纠结收不收礼、怎么办,双方均患上“红包”焦虑症:理想教育的天平承载不了越来越重的红包。(9月10日新华网)

    望子成龙、盼女成凤是每位家长的心愿和希望,于是,想方设法的让任课教师为子女“开小灶”成了很多家长的一贯做法。可以说,家长此种心态的蔓延也大可理解,毕竟,教育竞争程度日益激烈,任何一位家长也不希望孩子输在任何一个环节。

    但是,“教育红包”风气的盛行却对整个教育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不仅容易滋生教育“腐败”现象,而且极易产生教育不公的弊端。面对现状,国务院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强调,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但是,就笔者看来,出台这样的文件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教育红包”泛滥趋势,但无法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现实中,家长苦恼红包该不该送?送多少?教师苦恼的是红包该不该收?该收多少?于是,在双方供需关系下,“教育红包”大张旗鼓的流行开来。说到底,正是因为在“教育红包”流转过程中缺乏足够的监督和惩戒机制,导致了教育“腐败”现象丛生。那么,如何才能真正遏制教育领域中的不正风气,重塑教育环境的健康气氛呢?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教育红包”施以法律重拳,以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打压教育领域的歪风。

    众所周知,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教师并不包括在内。所以,这也决定了教师可以在收受“教育红包”时与法律“擦肩而过”,而不受法律的约束和制裁。假若,将教师也归入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中,必对教育“腐败”形成巨大的威慑力,对教育良好风气的重塑意义重大。同时,当前现状下,对教师的监督也存在巨大的空隙,无法形成严密的监控网络和体系。即使发现收受“教育红包”现象,也未有明确且标准的惩治办法和规则,单纯依靠原则性、纲领性的文件无法形成足够的钳制力量。

    若要“教育红包”实现“真没有”的目标,法律的巨大的作用和效力不可小觑。假若只是依赖表象的呐喊和呼吁,恐怕难以产生具有实际意义的效果。但愿,“教育红包”在某一天真正实现“真没有”的目标,别再冒出个“可以有”的含糊结局。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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