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铭记每座“夺命桥”

    日前,据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算起,5年来,全国共有37座桥梁垮塌,其中13座在建桥梁发生事故。平均每年有7.4座“夺命桥”,即平均不到两个月就会有一起事故。

    平日里我们对于“夺命桥”的关注基本是个案,尽管每个个案也让人震惊,但汇聚起来的数据更震惊。而且,让人惊诧的不只是塌了多少桥、死伤多少人,还有事故调查报告、桥梁质量调查报告很少公诸于世,问责少也让人难以理解。

    不知中国桥梁发展史今后会不会为这些“夭折”的桥梁加以记载?笔者以为,不仅要让“夺命桥”进入中国桥梁史,还应为每座“夺命桥”立块纪念碑。只有如此,才能让以后的桥梁设计者、施工者、监理者、维护者、监管者铭记历史,不再重犯错误。

    显然,每座“夺命桥”都有段特殊的叙事。这些故事可能有桥梁通车时的盛况,也有垮塌时的惨状。这些故事不应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淡忘。因为需要“纪念”的不仅是一座桥,还有因之丧命的人,为之损失的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公信力。

    一般来说,在每座倒塌桥梁的地方会立起一座新桥。但由于把事故原因归咎于车辆超载、洪水暴雨、年久失修、日常管护不到位几个方面,有的原因(如洪水暴雨)造成的事故没有责任人,即使找到责任人也无法承担塌桥的损失。所以,每座“夺命桥”造成的损失,最终买单的还是纳税人。这样的结果有必要载入桥梁历史或桥梁纪念碑中。

    如果说今天我们对塌桥事故的认定问心无愧,就应把一切都刻在纪念碑上,提醒后来者警惕车辆超载、洪水暴雨等问题;如果今天的认定结果存在争论质疑,就交给历史去检验吧。所以,桥梁纪念碑的文字,不仅要有桥梁设计者、施工者、监理者、维护者、遇难者的名字,还应该要有事故调查认定组成员的名字以及关于事故调查报告的摘要。

    现在,有关部门应该对5年来发生的事故算算“总账”了——尽管媒体已有相关统计数据,但还需要官方数据进一步证实。■冯海宁 (媒体人)

【责任编辑:赵耀光】
实用资讯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