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吃空饷后的监督“空间差”

    9月10日,一条“80后官二代在武汉、襄阳两地检察院任职,均不上班吃空饷”的微博被网友大量转发,“两地任职吃空饷”、“官二代”等关键词迅速引起各界关注。随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在接受人民网强国论坛“政在回应”栏目记者采访时作出了回应。(新华网9月12日)

    被举报吃空饷的人叫刘真,此女吃空饷的情况应分两阶段:第一,2008年8月任武汉铁路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半年后脱产读博,至2011年到襄阳市检察院挂职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副处级),这一年多时间的吃空饷与襄阳市检察院无关;第二,2011年到襄阳市检察院挂职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之后,有没有吃空饷,还需要仔细研究。

    现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回应说,“挂职期间,襄阳市检察院并未向其发放工资,所以在挂职单位‘吃空饷’一说不属实”。应该说,这个回应很是可笑。刘真在挂职期间有没有“吃空饷”,与她是不是在襄阳市检察院拿工资毫无因果关系。我们知道,所谓“挂职”,是一种“原单位发放工资,在被挂职单位工作”的运作模式。刘真有没有吃空饷,需要弄清两条:一是,在挂职期间,武汉铁路检察院有没有照发工资;二是,刘真有没有在襄阳市检察院上班。如果原单位发了工资,而刘真却没有在襄阳市检察院上班,那就应该断定是吃空饷。用襄阳市检察院没有给刘真发放工资,进而得出刘真没吃空饷,是毫无说服力的。而刘真的脱产读博,正表明她可能并没有到襄阳市检察院上班。

    这里展现了两种不同的吃空饷的形式。刘真脱产读博,却在原工作单位拿工资,是一种普通的吃空饷。而通过挂职到襄阳市检察院达到吃空饷目的,则是一种隐蔽型的吃空饷,利用了监督上的“空间差”。在武汉铁路检察院直接吃空饷,本单位的人可以一目了然;而通过挂职到襄阳检察院,就达到了“两头不见面”的效果:武汉的人以为她到襄阳挂职了,所以工资照发;襄阳的人甚至根本不知道本院有这个人,人家没来上班,也不拿我们的工资,自然没人注意——也许只有领导知道这事呢。

    这暴露了吃空饷的监督漏洞,也暴露了挂职制度的漏洞。现在的挂职可谓“多、乱、杂”,既不知道究竟有什么具体的规章制度,更由于程序不透明,公众无法进行监督,成了官员之间的暗箱操作。联想到当初违规提拔的“湘潭神女”也曾要“上派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任副主任科员,跟班学习”,真的怀疑挂职成了一个腐败交易的防空洞。希望湖北省检察院调查一下此次挂职的法规依据和批准程序,并向公众一并公开。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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