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洋军:岂容“公权”绑架“公益”

    广东河源市东源县部分群众近日举报,该县数年前以公益事业用地名义征地1200余亩的“县城生活服务区”,如今却建起了国家明令禁止的独栋别墅群,每套别墅平均售价600万元以上,最高达6000万元。东源县是广东省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目前尚有78个省定贫困村4万余人正努力脱贫。这些违法独栋别墅却获得当地规划部门盖大红公章“护驾”“放行”。(2012年9月17日京华时报)

    真是开国际玩笑。一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民生保障的压力很大,民生诉求的愿望很急。但是,作为一级党委政府,不是从群众最急最愿的实事做起,而是假借“公益”、“实事”之名,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任由开发商违法建天价“楼王”,不但伤了老百姓的心,更亵渎了法律的尊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各地党政官员必须始终秉承和坚守的执政底线。但是,一些地方官员,却将“为人民服务”异化成了“为人民币服务”、“为老板服务”,什么项目来钱,就上什么项目;什么老板能为财政或个人“赚钱”,就为什么老板服务。在“土地财政”、“一切向钱看”等错误观念指导下,一些地方靠“卖地”来发展经济,靠“违法”来推进工作,公然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让“公共权力”绑架“公益事业”。更有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不在房产市场的工程质量监管以及房产价格监督等上面动真碰硬,而是与房地产商等一起变相哄抬房价。其实,这样的执政方式和行为,只是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挂在嘴上,而并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有道是,民生问题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必须始终将为民谋福祉、为民办实事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中之要。可是,对于手握“公权”的地方官员,特别是“一把手”官员,必须有正确的民生观和政绩观。否则,一切向钱看,任由“公权”绑架“公益”,只会让群众利益受损。就拿前文提及的广东东源来说,原本被县委、县政府列为当年“十件实事”之一、具有公益事业用地性质的“县城生活服务区”,在前任县领导的“许可”下,任由开发商修建国家明令禁止的豪华别墅,已经看不到公益事业的半点影子。这种异化了民生观、政绩观必须坚决清除。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官大一级压死人”,成了官场的潜规则。它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由此而滋生的官场中的媚权心态和行为,也是导致一些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一路绿灯”的罪魁祸首。对此,必须加大清理和治理力度。尤其是对一些带头违法违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官员,要严惩不贷。但是,在一些地方,严厉问责变成了“隔靴瘙痒”。广东东源县2007年未经批准,“提前”出让原本作为“县城生活服务区”的土地,明明已涉嫌违法,但当地纪检部门也只是对前任县领导进行了警告处分。如此“轻描淡写”的惩罚,怎能让一些地方官员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惧怕。开发商违法建别墅,一些地方部门通常做法是“睁只眼闭只眼”,装傻。像东源县这样公然为违法别墅开“绿灯”放行,确实少见,难怪开发商如此“大胆”漠视相关法律政策。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些地方官员的“公权”之所以能绑架“公益”,最根本的一条,还是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到位,存在严重的“一人说了算”、“围着一人转”的不正常现象。因此,必须切实加大对地方官员,特别是地方党政“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大力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将领导干部的权力规范在监督里、运行在阳光下、关锁在牢笼中。

    “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能够造福百姓;运用得不好,则会祸国殃民。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干部要谨慎用权、规范用权、依法用权,努力让权力回归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正道上来。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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