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东:中国薪酬给了收入分配改革一鞭子

    9月14日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在第七届新人力论坛上发布的《2011中国薪酬报告》显示,去年,我国居民收入增长远远低于财政收入和企业收入增长,使得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相对比重不升反降。(9月18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其实,这是一个笼统的统计,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中,还包括“被平均”、“被增长”等元素,很多人依然拖了居民收入增长的后腿。即便如此,仍然是不升反降。令人纠结。酝酿以久、期待以久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到底啥时候“面世”?在收入分配改革上,公民拥有“被改革”权利。第一层含义是,社会的各个阶层,尤其是低收入阶层,应成为这次改革的主体,垄断高薪要成为改革的对象;另一层含义便是,普通民众要有参与改革的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与建议,“问计于民”要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充分体现。

    “分配制度的不公是最大的不公。”现行的分配制度弊端已暴露无遗:分配机制不完善、分配不公不均,各个群体间利益分配失衡等。比如,全民都应该成为国企发展的“受益者”与“分红者”,可是,现行的国企利益分配体制下,全民得不到一点点的利益好处,直接的受益者与分红者只是这些国企高管及员工。垄断企业的“合规合法”高薪,正在破坏着社会的公平底线,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影响到改革发展成果的共享。

    从本质上讲,收入分配关乎国民权利。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苏振华认为,居民收入差距是由民众的权利差异造成的。权利一旦“贫血”,收入必然“疲软”。只有搞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尤其是确保初次分配的公平合理,才能缩小各个群体间的收入差别和权利差距。要实现和谐,达到善治,体现公平、正义,就必须建立均衡的分配制度和机制,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分配结构失衡的弊端,除了影响了社会的公平,也影响到其他经济领域。有关专家提出,我国通胀的根源在于分配结构失衡。因此,中国式通胀的“解药”是公平收入分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曾指出,贫富分化背后的因素,一是腐败二是垄断,“惩治腐败以实现机会平等是跟效率提高正相关的,垄断部门收入非常高也不是因为人的能力问题造成不平等。”因此,要缩小收入差距,最重要的就是把腐败治住、使垄断行业实现市场化。

    中国薪酬给收入分配改革一鞭子。“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已成为共识。收入分配改革应该成为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入水口”,成为进入“深水区”并且能够真正挑战权贵资本主义的“潜水衣”。没有一件安全性能良好的“潜水衣”进入深水区,可能会“呛水”,甚至在强大的“水压”下根本就进不去。下决心破除“最大的不公”,很多社会不公平不公正元素就可能随之化解。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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