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表哥"工资复函乃"报复性忽悠"

    一场车祸,让陕西省安监局长杨达才“名声大震”,“微笑局长”、“表哥”等昵称不胫而走。这两天,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刘艳峰同学申请公开杨达才2011年工资的复函,又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不知是越俎代庖还是故意袒护,给人的感觉是: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表哥”工资的回复,完全是一种“报复性忽悠”和“诅咒式回应”。

    既要回复,就别敷衍,别把刘艳峰同学不当人,别侮辱公众的智商。仅有一句“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信息公开范围”的实质性的话语,是否玷污了“陕西省财政厅”这个大大的红红的公章?想必陕西省财政厅的这个回复是经过多方研究作出的集体决定,但看了这个回复的公众心中不是一种滋味,除了读出“报复”、“诅咒”和“忽悠”之外,看不到一点真诚和善意。

    陕西省财政厅9月3日收到刘艳峰同学的申请,18日才作出批复,说出“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信息公开范围”这句话,难道需要半个月时间,这样的办事效率如何令公众满意?果真不属于公开范围,用得着花这么长时间、堂而皇之地盖上大红公章复函吗?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原因是什么,哪些属于公开的范围,怎么没有一句解释?这样的搪塞和敷衍,这样的“守口如瓶”和“惜墨如金”,是对刘艳峰同学的羞辱,是对公众的“调戏”,更是对陕西省财政厅自身形象的贬损,是对政府公信力和权威的极大伤害。

    “表哥”是陕西省安监局职工,按照相关规定,“表哥”的工资应由陕西省安监局自行公布,或由其上级机构陕西省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公开。然而陕西省财政厅接到刘艳峰同学的申请后,既不解释又不说明,居然“越权”回复,哪来这么大的胆子?刘艳峰同学申请公开“表哥”的工资,纵然有“恶作剧”的成分,但这也是公民的权利,陕西省财政厅既然要“接手”这件事,理应说个“然”和“所以然”。然而,其回复仅有寥寥数语,态度之傲慢令人不齿。一个不谙世事的学生主张正当权利,用不着一个堂堂的陕西省财政厅兴师动众、肆意“忽悠”、“报复”和“诅咒”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回复最后的祝语“祝你学习进步”,更是暴露出陕西省财政厅的丑陋,一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二是一副高高在上、居高临下的面孔。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话的内涵和深意,这不是明显在教训人、讽刺人、挖苦人、鞭笞人吗?刘艳峰同学的申请,确实是给“表哥”过不去,确实给陕西省财政厅添了麻烦,但也确实是在行使一名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利呀!

    中国是法治社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既要依法行政,又要态度诚恳地接受社会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对于复函,陕西省财政厅应该给公众有个说法,应该给刘艳峰同学道歉。当然,给公众的说法必须正确客观,给刘艳峰同学道歉必须真心实意,如果还是不耐烦、轻慢甚至傲慢,那就啥都免了吧!但是,陕西省财政厅一定会尝到更多的苦果,那就只有自作自受了!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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