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魏 猛:"群众雪亮的眼睛"能看到啥?

    网传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在抓捕小偷时,开枪将其击毙。昨日,温县警方发出的新闻通稿,称民警多次鸣枪示警,嫌犯仍持砖打砸民警头部,民警生命受到威胁才开的枪。作为当事人、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世轩说,他坚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10月9日河南商报)

    小偷可恶,警方得而捕之,实在是大快人心之事。如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众给予警察“危难之处显身手”的口碑,可以算作是一个明证。但是,在温县警方击毙小偷的案件中,小偷虽然可恶,但是偷鸡摸狗毕竟不算重罪,何况,依照当地群众所述,犯罪嫌疑人当时已经落入深沟,逃无可逃,即使手持砖块,恐怕也难对民警构成实质性威胁。警方一枪毙之,似乎有些草率,至少看不出警方对生命的珍惜,警方通稿也难掩办案的瑕疵。这一点也不像前一段时间击毙周克华时,群众拍手称快的场景。这个时候,温县警方声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更像是摸黑路唱歌,给自己壮胆。

    民意不可违,这大概是社会的共识。即使是罪孽深重的贪官污吏,在没被发现之前,也大都高举民意的大旗。他们都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群众“雪亮的眼睛”丝毫没有阻止他们贪赃枉法,强奸民意。作为一个法治社会的警察,他的办案程序应该严格遵守办案的程序,所处理的案件也要经得起推敲和质疑。群众“雪亮的眼睛”都看不清的办案程序,说明办案的程序不规则还是说明群众的眼睛靠不住呢?

    当然,温县警方办案的瑕疵比起前一段辽宁盘锦警察开枪打死农民的“瑕疵”要小得多,但是这种瑕疵都是在群众“雪亮的眼睛”前上演的。再往前说,“大表哥”杨达才在群众的眼睛前原形毕露的时候,陕西省的纪检官员却还在装迷糊。虽然最后杨达才被双规,但是,在公开杨达才的工资方面,有关部门还在玩“太极推手”的把戏;“群众雪亮的眼睛”看到了哈尔滨大桥的垮塌,官方却死不承认,只说那是“侧滑”;湖南耒阳公示任职官员把时间选在了长假期间,这更是明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却还在往里面揉沙子,就是不让你看清楚。在这些方面,看不出官方啥时候相信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话多少有点像商家对顾客说,“顾客就是上帝!”实际上所有的商家都不相信基督教,对上帝该怎么欺骗还怎么欺骗!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话不假。但是要看他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如果迷雾重重,能见度很低,有人再遮遮掩掩,再亮的眼睛也没用。这样,无论政府说啥,群众还是“老不信”。政府的行为建立在行政透明和行政伦理的基础上,群众雪亮的眼睛才能明察秋毫,政府的公信力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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