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善”陈光标“锦上添花”,欲赠一套别墅给“诺奖”得主莫言;但莫言却不屑“嗟之来食”,断然予以“谢绝”。
长久以来,虽说陈先生与众不同的“高调行善”曾使许多人不以为然,但我一直认为,无论是高调还是低调,行善总是好的,人家毕竟是用自己的钱在行善,其所选择的方式与他人何干?可陈先生这次“锦上添花”的“赠房”之举,却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滋味,着实是一着自讨没趣的糗棋,而这糗就糗在他高估了财富的价格,低估了人的品格!
诚然,当下演艺圈有不少明星,乐于接受“馈赠”,只要给钱,叫你干爹、做你二奶都行!而作家毕竟不是戏子,虽说作家这一群体,人品也有高低,但总体而论,有风骨的作家不在少数!设想,要是莫言只是为钱而写作,那他还能获得“诺奖”?而倘若接受了你的别墅,那他还不被唾沫淹死?
由此,恕我直言,陈先生此举那怕最是出于好心,却也仍难掩一股低俗之气;而他闪烁其辞,说什么“说到做到,绝不心痛、绝不后悔”,其实也看低了莫言,竟把莫言等同于张尚武之辈;而这,对于作家而言,甚至可说是对人格的一种侮辱!所以,面对莫言这一“谢绝”,我想陈光标先生也应当“吃一堑长一智”了!
至于有人建议陈光标“赠莫言别墅”不如设立“莫言文学奖”,那也是一种无稽之谈,因为“莫言文学奖”与陈光标何干?陈光标凭什么、又有什么资格来设“莫言文学奖”?当然,设个“陈光标文学奖”倒并无不可,只是必须考量的是,此类奖项能否具有权威性?要不,那怕奖金最多,恐怕也将是自讨没趣的!
最后,想给陈先生提个醒,这就是:当下虽说物欲横流,但并非所有人都是“见钱眼开”的!
【责任编辑:霍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