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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美:规定墓穴面积更要控制墓地价格

    29日,民政部就首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拟根据骨灰安置规划总量,将城市公益性公墓分为四类,并首度明确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 。(10月30日 《京华时报》)

    不可否认,现在确实有很多陵园的经营、管理部门,为了迎合中国人追求大的心理,更为了赚取高额利润,追求自己经济利益最大化,提供和销售大面积独立墓穴,甚至只提供大面积独立墓穴,有的大面积墓穴已经超过了1平方米,乃至达到数平方米,严重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也让推动火化和实施殡葬改革的意义消失,与过去的土葬没有本质区别,没有达到节约土地的目的。

    从节约土地角度说,也为了降低墓地价格,减轻老百姓负担,的确很有必要规定独立墓穴面积,控制墓穴面积,将独立墓穴面积控制在0.5平方米之内。从这点上讲,民政部门规定独立墓穴面积确有必要,很及时。

    但是,规定独立墓穴面积对于老百姓来说其实很无感,这只是国家战略层面的决策,只对保护土地有意义。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讲,殡葬最大的问题就是墓地价格太贵,而不是墓穴占地面积太大。众所周知,目前很多城市的墓地价格已经超过了活人居住的商品房价格,据说荒山上的墓地价格参照别墅价格定价,导致即使是公益性公墓的价格也不低,要么没关系就很难买到,导致很多中低收入人群死不起、不敢死,成为普通家庭的沉重负担。换言之,从保障老百姓切身利益角度说,尤其是从考虑老百姓切身感受角度讲,从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角度说,国家要规定和控制墓穴的面积,节约土地,更要控制墓地价格,抑制墓地价格疯涨的势头。实际上公众对于殡葬制度不满,对陵园部门有意见,主要就是当下墓地价格太高了,而不是墓穴面积太大了。

    因此,笔者认为,民政部门在规定墓穴面积的同时,最关键的是,应当与物价等部门配合,严格细算陵园成本,严格控制墓地利润率,在此基础上,对墓地价格作出明确的规定,以控制墓地价格,并且控制墓地价格上涨,禁止陵园私自上涨墓地价格。另一方面,对于陵园私自上涨墓地价格,或者墓地定价超过政府定价的,给予严惩。只要控制了墓地价格,广大中低收入人群才死得起,因为墓地价格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心和生活。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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