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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乱丢垃圾的道德批判不能引向“暴徒化”

    11月3日上午,在湖南株洲,发生了因乱扔垃圾手指被砍的恶性事件。目击者吴女士说,面包车上的人吃完早餐往地上丢了点垃圾,环卫工走过去让他们捡起来。另一位在附近进货的师傅看到,双方有点吵架的意思。谁都没来得及反应,环卫工就开始砍人。“我扫得干干净净,起码要尊重一下吧!”郭能芳的情绪仍然没有平复:“一定要强制管好这些人!”(11月5日《潇湘晨报》)

    公德退化,公共场合就容易满地狼藉。乱丢垃圾,当然是需要批判的不文明现象。因此,乱丢垃圾被砍掉手指,在一些人看来就特别像是一个“弘扬正气”的故事。吃完早餐之后,乱扔垃圾的行为,既是对公共环境的破坏,也构成了对环卫工劳动的不尊重。环卫工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最底层的劳动者,流汗多,收入少。对于刚刚打扫完卫生的环卫工而言,比不文明行为更可憎的是自己的劳动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教训”一下乱丢垃圾的人,就会有很多支持者。

    在网上,笔者注意到许多网友对此事的留言是这样的:“该环卫工的做法对”、“这是赢得尊严的最好方式”、“是该教育一下那些不文明的人了”……看了这样的留言之后,不免心惊胆战,不寒而栗。随地扔垃圾的确不对,环卫工也需要得到尊重,但是,将人砍掉手指的粗暴做法,显然已经超越了文明和道德的范畴,甚至已经进入人身伤害的法律范畴。而这样的行为,最终不仅不会将社会引向文明,还会将社会引向暴力崇拜。

    笔者注意到,环卫工郭能芳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砍人之举是错误的。我首先奇怪于一个环卫工怎能随身带一把菜刀在马路上扫地?更奇怪于在砍了人之后,郭能芳并没有多少恐惧之意,甚至还跑到了14楼?被铐起来之后,他仍然说要“管好这些人”?这样的环卫工固然会用他的暴力吓到别人不再乱扔垃圾,但是,他出现在大街上却也对路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

    近段时间,道德暴力屡见不鲜。不让座就扇耳光、在地铁里互殴、在飞机上打群架……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道德的,是文明的;每个人也都认为自己有动武的底气,甚至于忘记了动粗打人或伤人已经违法。这样的思维下,温文尔雅的教授也会打人,并且会随意宣判别人是“汉奸”。社会公德的底线,是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并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对不文明之举,哪怕是尊严上的欺侮诉诸于违法暴力行为,都既是不道德又是不合法的。法律应该给这种行为以严厉的处罚,而不能因为别人“不文明”而导致脱离文明层次的违法行为。

    私刑乱舞,必然造就一个丛林化的社会。认为别人不道德、不文明就要拿刀去砍人,这样的思维已经完全“暴徒化”。正如所有的小偷都会有这样一个崇高的理论———他们进行偷窥是在帮助社会进行财富的平均分配,他们是在促进社会收入公平,而偷贪官也会变成所谓的“行侠仗义”,至于我们每个人的私有权利,已经完全被他们的高尚所绑架。试问,在这样的社会之中,社会公众能获得真正的安全感吗?

    社会不能用更恶的方式来“惩恶”,如果不能“扬善”,则所有的“惩恶”都只能让整个社会越来越恶。“暴徒化”的道德批判早已背离了社会文明,在丛林化社会之中,我们说不定都会被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人拿着刀具逼到墙角或是被直接砍伤。无论如何,制止不文明或者谋求获取尊严的方式都不能依靠暴力。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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