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10年县乡镇企业局局长,退休前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以个人名义担保,为19家企业和个人借贷69万元,到退休时,有的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无法还贷,胡丙申只好自己来还债。10年时间,他靠做小生意、打工加工资支付累计替人还债39万元。2011年他被查出癌症住了医院(新华网 2012年11月6日)
当“表哥”在车祸现场无情的一笑;当“表弟”辖区的孩子背着课桌上学;当“表叔”凌晨跨省销报的时候,我们的心里很是绝望,“这天下还有好官吗?”,我的脑中不禁有了这么一个疑问,这个疑问没人解答,直到“还债局长”胡丙申的出现,我的疑问有了答案,而且是很响亮的答案。“还债局长”用他的一生践行了什么是为官之道,什么是为人之信,他的所作所为让不少人汗颜,也让更多人动容。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按说胡丙申身为企业局局长,在当初为企业贷款的时候完全可以走走关系,找找门路,甚至找找领导,找找组织,这事就能解决,不是为个人谋私利,肯定也不违反纪律,但是胡丙申没有,他想到得就是自己,以个人名义担保,公家的事就是他自己的事,事关地方发展的事就是他自己的事,他的为官之道就是以公为大,一心为民,这样的领导干部,时代会记住他的,人民是会记住他的。
退休后的10年,胡丙申对原来担保贷款的事情没有赖、也没有推,他只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不停地打工,想去支付那些自己名义下担保的债务,他用为人的信用告诉我们什么是“天下之高行”,他用崇高的道德彰显了我们这个民族该有的坚守。
“一心可以兴邦,一心可以丧邦,只在公私之间尔”, 期待像胡丙申这样一心为公的领导干部越来越多,那是中华之大幸;“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期待像胡丙申这样真诚守信的人越来越多,那是民族之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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