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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建光:“酒鬼致歉”鬼话连篇

    停牌4天的酒鬼酒昨晚发布公告,称未发现人为添加“塑化剂”的情况,塑化剂可能是在转运、包装过程中发生迁移。同时酒鬼酒也向消费者和投资者致歉,其股票将于今日(23日)复牌。(11月23日新京报)

    对于这个“酒鬼致歉”,我不敢苟同,简直可以说是“鬼话连篇”。

    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对公司的严格检查,公司未发现人为添加“塑化剂”的情况,有可能是在转运、包装过程中发生的迁移。何谓“人为”?我认为,就是主观活动的不认真,不严肃,不一定非是故意下毒,然而,在酒鬼那里大概只有故意下毒才是人为了,因为他们不承认转运是人为,这难道不是鬼话吗?许多事实已经证明就是在转运与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塑化剂,但人家酒鬼还说“可能”,这难道不是鬼话吗?

    按照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每天饮用1斤,其中的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俗称塑化剂)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这样的数字让我惊诧,简直就是怂恿人喝酒,大家都知道过度喝酒,对身体健康有害,难道每天喝一斤酒,会对身体没害吗?而且,你说没害,无疑是王婆卖瓜,鬼从来不说自己是害人的,所以,这些话纯碎是鬼话。

    公司对转运和包装过程的各个细节进行严格检查,查明可能导致酒类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原因并认真进行整改。众所周知,就是因为塑料容器导致的塑化剂增多,实在用不着什么“严格检查”,只要认真整改,只要彻底换掉就可以了,这样话的话是忽悠消费者的鬼话。

    公司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司将继续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就此次事件对广大消费者及投资者深表歉意。既然完全符合标准,为什么还会出现超标现象呢?自相矛盾。既然深表道歉,就应该提出赔偿补救措施和,否则,如何表示歉意呢?如此说空话就是鬼话。

    公司股票自2012年11月23日起复牌。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严格遵循原则,这是应该的义务和责任,何必声明呢?难道原来不遵循?这是鬼把戏的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

    “酒鬼致歉”,没有一点诚意,简直就是自吹自擂,鬼话连篇!这样的致歉没有任何价值。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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