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11岁童工被黑心老板活活打死一事,引发民众公愤。11岁男童因生活所迫,在洛阳一家馒头店干活,不要工钱管吃住,但他经常被店老板殴打。12月7日男童再次遭店老板殴打,肋骨被打断,伤及内脏,后被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见2012年12月18日大河网-大河报)
童工!童工!国饬!民痛!童工致死撞了幸福的腰。
拷问黑心老板殴打童工致死,龙年寒冬夜泪洒洛阳馒头店。
昔日,柳仲甫的《园丁之歌》中提到“铁路上当童工,挨过多少鞭和棒。”而今,洛阳馒头店里当童工,遍体鳞伤是家常便饭,人都没了谁人知?
春天里,牡丹姹紫嫣红开遍洛阳城,城里城外一夜间变成“天香国色”的海洋,我们在亲身感受洛阳牡丹花的娇艳与美丽的同时……却忘记了社会责任,却沦陷了法制监管,却丢失了伦理人心,却沦落了道德良知。
而就在这个寒冬,“行署路菜市场西口……馍店11岁童工被老板一巴掌扇死了!”——11岁男童工因生活所迫,不要工钱只要有口饭吃,经常被店老板殴打得鼻青脸肿、满脸是血,多次到药店买药,医生问及原因总是避而不答……12月7日男童再次遭店老板殴打,肋骨被打断,伤及内脏,抢救无效死亡。
这是什么世道?有啥人道何言?过去,《白毛女》中的“喜儿”用歌声“谩骂”旧社会;今天,被黑心老板殴打致死的11岁男童工,拿什么“歌颂”新时代?“喜儿”后来还同大春结了婚,既伸了冤又报了仇,还过上了翻身幸福的生活。而已经死去的男童工,人都没了,何以享受生活和分享幸福?
洛阳11岁男童工以“生命”的名义向全社会敲响了责任的世纪警钟。
“童工印象”再次走进了我们的“心灵”和“视线”。但愿我们的灵魂深处有所醒悟——我们不能漠视责任,我们不能渺视个案,我们理当关注童工。
资料显示,至今,还有一部分私营企业者因唯利是图,将童工当成他们容易管理和剩余价值高的廉价劳动力,非法雇用的童工往往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劳动,而且是长时间的繁重劳动,严重危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此类现象还普遍存在。特别是涉及的行业和地区不在少数,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值得提醒的是,那些家庭小手工作坊、经营小商店或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直接将自己本应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直接当成“劳动力”,个体性的童商、童农等极为普遍。此类父母只知道赚钱快活,过早地把子女“投入”到“掏钱”的浪花里,还有,一些贫穷落后地区,此现象也极为严重。
另外,还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甚至把一些儿童从农村“哄骗”或“套进”城市,强迫他们从事卖花、讨钱、卖唱等,每天劳动长达十多个小时……这当中,既有自己父母充当“工头”的,也有社会违法犯罪分子“当头”的,他们通常以“遥控”的形式,对自己的孩子或雇用的孩子,加以“就近”或“远程”的“控制”。
“你幸福吗?”若问洛阳11岁男童工,“人都没了”。
洛阳11岁男童工以“生命”的名义拷问社会责任、质问职能监管、追问道德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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