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民马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反映,称汉口火车站地铁口发生了一件不平常的事情: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将车停在了地铁口的人行道上,交警和城管要求其将车开走,该男子却大放厥词,不肯挪车。(12月25日 武汉晚报)
汉口火车站广场地铁口本来地方就十分狭小,人来人往,为了便利行人,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相关方面既已明确规定禁止车辆停放,百姓人等一概遵守,今次却有一位肩扛二杠三星的警察视规定于无形,多次在地铁口停车,并公然向前来治理的交警和城管叫嚣“有本事你开走”,着实上演了一把“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现实闹剧,也考验着警察与警察、城管与警察“大水能否冲动龙王庙”的力度和智慧。
先来看看这位胆敢在地铁口停车的警察,本身既已在地铁工作,即有维护地铁周遭秩序的职责,此警察非但不积极主动地履行,还依仗警察身份,知规违规,把自己凌驾于规定之上,实难让众人口服心服,不仅打碎了身为警察知法执法的公正形象,更可能形成有禁不止的先例,形成你停我也停的恶性循环状况。
《警察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第六条第三款同时规定,人民警察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职权,公然违背地铁口停车的规定,影响交通安全,涉事警察已经严重违背法定职责,必须严加处理。
警察的本事,不是体现在敢于知法抗法,也不是在同行面前无知蛮横的叫嚣,而是在履行职责中的忠于执法、模范的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地接受人民的监督中。警察的本事,也应该体现在敢于纠正不法行为和仪仗权势上来,而不是采取绥靖政策,区别对待。
面对如此“有本事”的警霸,可见该警察所在工作单位对其存在的监管之松散,对于警霸行为难辞其咎,迫切要求必须加大对警察队伍本身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面对警霸行为,交警和城管单位,也应该严格执法,无论是谁,都必须有大水敢冲龙王庙的勇气和智慧,对违规停车者进行处罚教育,而不是继续纵容违停车辆赖在交通要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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