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溪12月25日电,12月24日,江西省贵溪市一载有15名幼儿园学生的面包车侧翻坠入水塘已致11人遇难,4人受伤、目前已脱离危险。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人民政府与死者家属签订交通事故协议,同意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等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48万元整。(12月25日中国新闻网)
24日发生事故,25日达成赔偿协议,速度之快,令人惊叹,然而,我们万万不能被48万遮望眼。如此赔偿,或许是某些人急于达成赔偿的理由,想着用金钱掩盖责任追究。48万是应该的赔偿,是应该的义务,是应该的责任承担,这难能可贵。但是,事故背后的管理的责任,人的责任,必须追究,必须惩处。
报道中说,这是一个没有经过审批的幼儿园,相关部门曾经查过,但是,查过,为什么这样的幼儿园还能存在?原因很简单,因为老百姓有需求,因为这里又市场。而这种违规幼儿园存在的土壤就是我们当地教育管理部门对幼儿园教育工作的不重视,不认真,不严肃,不细致造成的。这是问题的根源,必须解剖,必须追究。
想想吧,如果我们当地的教育管理部门能够让村村有幼儿园,或者一两个村有幼儿园,孩子何必坐校车聚集?如果我们当地的教育管理部门能够对幼儿园教育进行真正的严厉监管,不审批不让开,怎么会有如此降低成本的幼儿园?等等。这次落水事故是偶然,是个案,但其背后有必然的因素,有深层的管理原因,这是典型的人祸,是典型的工作疏漏事故,有些管理者应该引咎辞职,有些管理者应该被追究责任,被严厉处罚。
出事了,对灾难者家属进行赔偿,理所当然,但是,这不能成为不追究相关官员责任的理由,不能成为原谅管理部门责任的理由,别让48万遮望眼,必须对当地的教育管理部门,相关官员进行严厉惩处,不这样,不足以警戒后人,不足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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