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两大愿望,一是公安部领导、交警领导、车管所领导全年自己开车,二是他们当中没有驾照的,自费到驾校报名学车,直至拿到驾照。
希望他们亲身体会一下2012年“公安部123号令”,是太严还是太松,是完美还是有缺陷。
一个冷不丁出台的“公安部123号令”,将几千万持驾照人和司机置于人人自危的境地。在红灯遍布的世界,一年闯两次红灯,就扣完12分,缴罚款不说,这年你就甭开车了,彻底歇菜。
我绝不反对惩处闯红灯。但是,任何惩处都应该有个罪罚相当原则。闯红灯的原因,并不都是恶意故意闯的,还有红灯设置不当、红绿灯转换时间过快、有些红绿灯没有时间提醒、少数地方“红灯禁止右转”的标牌看不清楚、前面大车挡了视界等等,这些非主观原因且没有造成任何交通影响的“闯红灯”,我认为不应该罚得那么重。
以前罚款200元,扣2分,已经够遏制力了。你要加重,扣3分也行。多给司机几次机会,也算是惩恶劝善。
不是每个司机都是富二代,不是每个司机都“我爸是李刚”,为什么法规如此“仇视”司机?几千万司机,被几个制定法规的人,和几个围一圈闭门开会的人,当羔羊一样任意宰割,法理何在?
“公安部123号令”对闯红灯的规定,除了增加交警部门罚款收入,增加司机因恐惧而产业精神压力,别无其它益处。想通过这样减少交通事故,只是博君一笑罢了。随着司机的红灯恐惧症,只会增加红绿灯前的混乱,加重交通要道堵塞程度。
“公安部123号令”之可笑,可恶,还在于它是单方面的制裁,只制裁闯红灯的司机,没有对交警部门对红绿灯硬件设置不当,提出严惩的办法。
红绿灯硬件设置不当,不科学,不完备,是造成司机闯红灯的重要原因。故意忽略对执法部门的制裁,是对几千万司机的公然侮辱。
除了“闯红灯”规定失当,还有考驾照难度之增加,也是让人不耻。当今世界,学会开车应该是一项需普及的技能,就象九年义务教育一样,应该纳人义务教育范畴。可是,在交警部门、车管所那里,考驾照成了敛财的最好门道。开驾校比办大学还赚钱。正常情况下学开车,完全可以自学,学会了去考驾照,可是现在必须到驾校学车,才能考驾照。而驾校纯粹黑得惊人,收费几千块,让你摸车的时间少得可怜,只是应付考试。“公安部123号令”不是根本改变现有驾照考试制度,铲除车管所和驾校暴利,不是让国民以最少的钱学会开车技能,却只是增加考试难度,实际上是对提高学车学费推波助澜。
我希望公安部领导、交警领导、车管所领导中没有驾照的,都扮做平民,到驾校实地报名学车,全程体验学车考驾之艰难与黑暗。只有亲身体会到现在学车考驾制度之不公,不好,才会制订出符合实际的交管法规。而不是闭门造车,瞎搞一气。
交通安全人人重视,司机更是看重。但是,作为制定交通法规的领导,作为执法者,不要把“严刑竣法”当安全保障的法宝。“严刑竣法”只是把人们拉回秦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