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身为黎川县作协副主席的官炳炎,深陷“抄袭”发刊词风波,对此,其本人辩称“历史题材谁都可以写,全部抄下来才叫抄袭”。此种论调,笔者不敢苟同。
的确,关于历史文化类的文学创作,由于年代相隔久远,参考一些古籍和文献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针对某一特定地域的历史资料记载着实有限,有价值的可参考内容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在言辞表述中出现部分雷同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如果两篇文章的内容形式高度相似,甚至于连笔误都相同的话,就难免让人心生疑虑。
此次被曝光的抄袭者官炳炎与被抄袭者涂继文均在黎川当地文坛颇有名望,可谓文者相争,分外眼红。官炳炎虽然迫于压力,承认“部分引用”了原作者的500字发刊词,但是其窃以为只有“百分之百抄”才算抄,无异于“五十步笑百步”之理。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种“抄袭行为”,竟然涉及黎川当地4位作者。这种著文的论调与行径,对于位居县作协副主席的“大家”来说,不仅仅是对个人声誉的玷污,更是对文学创作本身极大地不尊重。
众所周知,文学创作不仅在于“作”,更在于“创”,“创”就要以个人的认知与论断为主旨。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曾言,“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意在说明著文时,理应情由心生,以文抒情,有话可长,无话则短。无论是洋洋万言的鸿篇巨制,抑或短小精悍的诗词歌赋,都应是自身思想的凝结与升华,而非对他人成文的篡改与再造。对名哲先贤精华之作的模仿与化用固然可以有,但如果总以拾人牙慧作为创作手法,其文则难免陷入老调重弹、索然无味的怪圈。
其实,无论是热衷于文学创作的文者,还是从事其他理论研究的人,其成就与声誉是大是小,都是取决于知识积累的厚与薄,学术悟性的高与低,研究运用的深与浅,言辞把握的优与劣等,这些同属于“才学”层面的比拼。古往今来,才学兼优之人不胜枚举,才华出众之辈大有人在,因此在才学上承认技不如人并不可耻,也不丢人。但若是为了所谓的浮名虚利,在文学创作、论文写作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穷辞狡辩,则不仅仅会颜面尽失、遭人唾弃,更会失了格调,损了气度,折了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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