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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江:严控"以人查房"究竟保护了谁?

    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近日,福建、江苏等地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约束,这在此前已出台的规范中并不多见。江苏盐城称,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人民网2月18日)

    尽管“房叔”“房婶”事件频发,使得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挥之难去的梦魇,官员所拥有的住房信息与住房数量,会否被轻易获知,成为下一个被曝光的“房叔”、“房婶”,的确让“房多多”的官员们提心吊胆。不过,这一梦魇完全有望挥之即去,君不见,多地严控“以人查房”的新规,无疑相当于为住房信息系统上了一把锁。既然不能想查就查,更不能“以人查房”,想要通过住房信息系统来揪住“房叔”、“房婶”们的小辫子,显然已无可能。严控“以人查房”,遭来保护贪腐的质疑与非议,自然也就并不意外。

    平心而论,抓小偷,是不是就可以无视小偷的权利,曝光其个人信息和隐私?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既然并不能因为小偷的过错,便去侵犯小偷的权益。个人信息与隐私的保护,要说也属于“房叔”、“房婶”们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看,公职人员的贪腐受贿行为固然不应被容忍,“以权谋房”背后所涉嫌的巨额腐败,也理应被清查并追究,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公职人员的隐私权可以通过不合法的途径被侵犯。既然如此,公职人员的“房多多”现象,其实并不能成为侵犯个人信息的借口,更不意味着以这类手段来曝光“房多多”就是合理的。尤其是当个人银行账户并非随便谁都有权“以名查账”,作为个人固定资产的房产,要说也应享有同等的隐私待遇。

    应该承认,按照司法程序,并不能因其结果正义,便可不择手段,甚至免于程序违法的责任。不过,真若如此的话,恐怕同样意味着对于官员巨额固定资产的民间监督渠道将从此被彻底封堵。个中道理再简单不过,既然房产信息严控查询,那么,官员非法所得的房产信息,不仅民间无从监督,甚至根本就不可能被任何其他人从正规的渠道获悉,指望通过官员所拥有的非法巨额固定资产来举报贪腐官员,不仅没了可能性,就连获知相应信息,也完全没了可能。无论严控“以人查房”的初衷如何,都已构成了对贪腐官员事实上的庇护。

    而所谓“以人查房”使得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的回应。更是引发了公众,以保护个人信息之名行保护贪官之实的质疑。既然如此,住房信息的公开,究竟令哪些市民不悦,又如何影响到住房信息安全,恐怕并不能以如此笼统含混的表述来作为严控房产信息的理由。

    而事实上,尽管个人房产信息的确应当作为隐私信息加以保护,不能被随意公布,更不能被用于商业用途。但这并不意味着违法所得的房产同样受到相应的保护,尤其是官员超自身合法所得的房产,更不应被置于个人房产信息隐私的保护之下。某种程度上,正是缘于当下对于官员非法所得房产信息缺乏有效的监管,才是民间监督不得不采取非常规手段的根源。假如官员房产没有那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房产信息系统本该更加公开的服务于公众,而不必隐讳得连查询功能都成了忌讳。

    无论如何,公民个人信息当然需要保护,但却不能让“房多多”的公职人员躲在这一“庇护伞”之下。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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