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2013年2月24日,《新华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也是公众最耳熟能详的法律条文,这一法律条文之所以能够深入人心,反映出了人民对于法治社会的期待。尤其是当下,要早日实现“中国梦”无疑将需要“依法治国”提供重要的支撑。习总书记此时提出的“把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重要条件”,无疑有着深远的意义。
其一,促使干部主动学法。可以说当下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总体上也基本实现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法可依,但是,不得承认的是,真正了解和善于使用法律的人却不是很多。很多人在受到法律的惩戒时,说的最多的是“早知道这是违法的……”,当然,这其中也不乏一些贪腐官员的身影。而“把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重要条件”后,无疑将促使干部主动去学习掌握更多的法律,在不断的学习中,干部们自然会对法律有更多的理解,进而增加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敢视法律为儿戏。
其二,促使干部自觉守法。充分的学习,将会令干部对法律有更深刻的认识,理解法律的尊严,进而打消侥幸的心理。尤其是让那些自认为,为国家和人民做了不少贡献,而放纵自己的人更清楚的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做了不该做的事,无论是谁,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惩。入脑、入心的法律观念,将成为最好的约束,让干部在严于律己中树立威信。
其三,促使干部善于用法。提拔使用懂法、用法干部的指导思想,将有效的促使干部主动去用法,过去那种干事不听民意、拍拍脑袋就定的情况也将被有效改善。熟练掌握法律的干部,于公于私都会努力从过去主要依靠经验向更加依靠制度转变,久而久之就可能变成一种新的习惯——一切以法律为出发点。每一件事未做之前,都要先考虑一下是否合法,法定依据、标准是什么,应当按照什么法律程序。
其四,促进法治观念普及。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当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的基本功时,公众自然也会跟进,官与民的竞相学法、用法,必然极大促进法治的进程。如此以来,实现“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的目标就为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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