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拍照取景,信阳潢川县地税局一工作人员点燃树苗,不慎将火势引大,导致受害人蔡先生自家种植的树木遭焚烧,过火面积30亩左右。(大河网,3月2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过失造成森林火灾的,将给予行政罚款、责令赔偿损失、限期更新造林、治安拘留的处罚。然而,在烧火30亩后,张昊等人仅被要求与对方私下协商。试想,如果张昊等人是平头百姓,哪能就这样协商赔偿就了事,肯定要给予相关行政处罚。因此,不难理解,很多工职人员、领导干部之所以知法犯法,无视法律权威,就在于“官本位”思想在作怪。
烧火30亩,且在事发后两个月, 蔡 先生多次联系纵火者张昊等人,对方均拒接电话。在私下协商无果的情况之下, 蔡 先生要求林业局派出所立案调查此事后,纵火人张昊才到林业局派出所接受调查。为何赔偿一定要等到警方介入才能谈,而不是自己主动承认错失,自己协商进行赔偿,张昊等人的行为已经失信于民。拒绝赔偿,只会显示出这个官员的素质底下,显示此类官员的“官本位”思想严重。
日前,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干部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希望相关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切实消除“官本位”思想,不再出现烧树取乐等影响政府形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