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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路:如何科学界定“穷人”与“懒人”?

    3月24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3年年会上,财政部长楼继伟表示,财政支持民生要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原则,目前仍有很多民生政策制度尚不完善、缺乏约束,“应该帮助穷人,而不应该帮助懒人”。(3月24日新华社)。

    笔者看完楼部长的演讲稿,感觉很直率,很有魄力,很有深意,某些地方可圈可点,如“应该帮助穷人,而不应该帮助懒人”,确实如此,毕竟我们的可支配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不能帮助那些游手好闲者,而要帮助那些最需要的人,帮助那些奋发图强的人。然而,细细想来,又觉不妥,并非笔者吹毛求疵,如何科学界定“穷人”与“懒人”?这成为民生政策实施前的必经之路。

    单就我们所说的“穷人”一词来说,这一概念比较容易界定,可以有一定的标准,用一系列经济指标、数字来衡量;但是“懒人”,如何做具体的界定呢?当然这里所指的“懒人”是穷人当中的懒人,而并非游手好闲的“富二代”、“官二代”,这里要帮助的“穷人”指非懒惰因素而导致贫穷的人,就是要剔除那些因懒致贫的人。而“懒”是一个很难量化的词,没有明确的标准去界定,大懒、中懒、小懒都是懒,又何为大,何为小呢?实在是难以衡量。

    在当下中国,我们所要帮扶的“穷人”是没有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人,而现实中,因懒惰成为“穷人”的人其比例并不是很大,我们决不能因为存在极个别的“懒”人,就对每一个穷人在帮扶前进行是否“懒惰”的道德评判,让本就是物质上的极大匮乏者,再受到精神上的创伤,成为精神上的弱者。

    诚然,民生政策要寻求民众利益最大化,要保障好钢用在“刃上”,但是好的民生政策只有通过有效的“执行”才能实现民众利益的最大化。政府许多民生政策“出发点”都是很好的,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即便有明确的操作守则,也难免被一些利益熏心的人钻了空子;何况面对“懒人”这一非量化的穷人群体,基层工作人员在政策具体操作和执行过程中很难拿捏分寸,这很可能成为某些居心叵测的人权力寻租的借口,让政策走了形、变了样,与初衷背道而驰,这不仅不会改善民生,相反可能导致民众不满,政府公信力丧失。

    笔者认为,任何一项制度很难做到完美,但是能保障绝大多数对象受益就是好的,毕竟“懒人”也属于穷人这一群体,也算是弱势群体,如若“无法”剔除,如若“他”乐意接受,让其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帮扶又何妨?如果民生政策能很好的执行实施,我相信为“懒人”买单,这一代价的付出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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