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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兮兮:“国五条”逼出的“中国式离婚”

    “国五条”推出之后,天津现离婚高峰,有人在凌晨三四点钟就来排队。很多离婚者都是为了买房或者卖房避税而选择离婚。(大连晚报)

    夫妻俩名下有一套住房,想再买一套二手房,房价175万元,首付需要六成,贷款利率要上浮10%,如何能少拿首付并享受贷款利率八五折优惠?这是一道在高等数学里也没有解答方法的应用题,却在现实中有了答案:离婚,名下无房的一方以首套房资格买下这套房子,付出的成本仅仅是办理离婚时的110元手续费。“中国式离婚”如今正在中国大地火热上演,编剧叫做“国五条”!

    针对近期的离婚潮,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曾发了一份“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的公示。但是这种出于好心的风险警示,并不被离婚者们领情,因为现实教育他们:楼市并没有风险,十年九次调控的结果是房价一路突飞猛进。反而是那些每次坚信房价会走低的人们,至今依旧在“居者有其屋”的梦中无奈裸泳。最大的风险,反而来自于感情,如果有人暗藏外心假戏真做,那么离婚后鸡飞蛋打的可能性毕竟存在。但,相对于离婚卖房避税和离婚买房降低成本、突破限购可能获得的利益来说,人们更愿意选择信任彼此,忽视感情上的风险。

    有人指责这种为房离婚,是典型的市侩心态和占便宜心理。但这实际上是现实政策逼仄下的无奈选择——买房,可能是改善居住条件的刚性需要;卖房,可能是为多年前无心插柳的投资探求回报。这种利己性的寻求最大利益化自保,无可厚非。而且能走到为房离婚这一步的家庭,放眼看过去哪个不是普通百姓?那些真正搅乱市场的炒房大户,哪里会在乎这点税这点利率,你何曾听说过房姐、房叔、房祖宗们为了卖房买房而离婚?这种离婚潮的出现,背后透出的,是民生深深的悲凉之意。

    “家”,在小篆中呈现的是动物居于屋中的图形。国人爱家,有房才算家,在观念中根深蒂固。就像离婚潮中一位天津市民所言:“如果连家都没有,一纸婚书就不重要了”。这,是离婚潮最根本的原因——一切折腾,都是为了把家建设得更美好一些——这就拷问“国五条”,是否有误伤刚需无辜的地方?是否有缺乏人文关怀的地方?是否有网住小虾却无伤大鱼的可能?婚姻很神圣,现在却被如儿戏一般捏来揉去。当一种制度的出台,带来的是逆反常理的社会结果,亵渎群体性的婚姻和婚姻法规,那么是否该考虑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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