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2月以来,江苏赣榆县柘汪镇响石村的500多户失地农户,再也没有拿到国家的粮食直补。记者调查发现,响石村的2000多亩土地早在2007年前就被征用,但当地政府没有一次性将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而是采取每年每亩1000元的形式发放给村民。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柘汪镇政府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而柘汪镇政府认为,违规操作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不受损,不让他们“坐吃山空”。(4月8日《人民日报》)
要说不惜违规而替农民“长远打算”的柘汪镇政府本来应该受到赞赏的,为何却遭到非议被视为操心多余呢?恐怕当地政府的信誉不足以让农民放心吧,毕竟,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之类的事情并不新鲜,当地政府似乎也没有给公众经得起质疑的理由,农民与政府之间的隔阂大概也没有完全消除。
就事论事,如果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能够及时足额发到农民手里,一向老实巴交的农民往往根本就不会为难政府,更不会请媒体帮忙出政府洋相。不肯把征地款直接发到农民个人手里,还冠冕堂皇地声称不让农民“坐吃山空”,根本就是越俎代庖,农民同意了吗?当地政府如果不是别有用心,何苦这般吃力不讨好?
不过,问题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一开始有关方面就把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直接发放到农民手里,根本就不经乡镇政府或村委组织,基层政府也就找不到借口不及时足额向农民发放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了。难道直接向农民发放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很麻烦而不便于操作?现在国家向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都是直接通过农民的账户拨付的,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的发放也完全可以这样做。
这些年征地导致干群关系恶化,屡屡发生不幸事件,原因固然有很多种,其中征地补偿款被截留挪用现象占有相当的比例。本来很多地方的征地补偿款就不高,偏偏还不能及时足额划拨到农民手里,你叫失地农民如何不生气?这种情况必然会使农民感到很不放心,对主持征地活动的基层政府也就失去了信任,进一步就使得征地愈发困难,也就愈发容易导致悲剧发生。
所以,即便基层政府的服务也征求过农民的意见,或者也得到了农民的同意,但也不能违规。而且,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必须直接发放到农民手里,这一点很有必要予以制度性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