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于 骞:微博只是形式,反腐才是目的

    4月12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推进反贪办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检察机关要加强举报宣传和线索排查,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犯罪,主动收集和排查涉嫌犯罪线索;加强对新闻媒体和网络微博、论坛信息的收集研判,从中捕捉案件信息和线索。

    把从媒体网络信息中捕捉案件线索作为反贪办案的一个重点,这在以往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中并不多见。在微博、博客、论坛等现代传媒手段日渐发达的当下,要求办案机关加强对媒体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从中发现涉及贪腐案件的线索,当是对愈发勃兴的“微博反腐”、“网络反腐”的积极肯定。

    有人说,“微博反腐”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可以扩大纪检、检察机关的耳目,及时揭露涉及贪腐的事实;另一方面,如果用得不好,也可能侵害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利。言下之意,纪检、检察机关对“微博反腐”要慎用,不必予以正面肯定和鼓励,否则可能引发越来越大的“微博揭腐”的民粹浪潮,导致局面不可收拾。现在看来,这种担心是大可不必的,因为网络也好,微博也罢,本身只是信息传播和交流的手段,网友通过微博披露公职人员涉嫌贪腐的事实,与通过传统的信访、投诉渠道揭露腐败一样,既是在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权利与义务、责任的制衡,将促使“微博反腐”形成自我约束、自负其责的理性机制,避免落入网络暴力泛滥的民粹陷阱。

    纪检、检察机关借力“微博反腐”,主动从微博、博客、论坛等网络渠道中捕捉案件信息和线索,增加了通过网络接受公众信访举报的渠道。这首先是在技术手段上出现的一个变化——请千万不要小看这个变化,微博作为网络信息传播交流技术的崭新样式,其前所未有的即时性、交互性、包容度、密集度,决定了其既可以使公众信访举报更加方便快捷,成本更为低廉,也可以使受理机关对信访举报信息的收集、处理和管理更加规范和高效。从这个意义上说,“微博反腐”、“网络反腐”堪称技术引领时代进步、网络推动民主发展的一个生动例证。

    “微博反腐”增加了受理信访举报的网络渠道,这本身也说明,我们应当对“微博反腐”抱以平常心,应当将网络信访举报发展成为反腐倡廉工作体系的一部分,而不要指望用其取代传统的信访举报渠道。近年来,中国互联网得到了快速发展和普及,但上网、发微博终究存在门槛,仍然有一些人不便通过网络、微博进行交流交往,在较长一段时间里,书信、传真、电话、走访等传统形式,仍然会是信访举报的“主渠道”。我们对网络信访举报应当予以高度重视,但对传统渠道的信访举报不能有丝毫偏废。

    “微博反腐”是对传统反腐形式的丰富和完善,这对于拓宽公众参与反腐渠道十分重要。同样重要的是,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应当倍加珍视公众的参与热情,切实保障公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公众经由传统渠道或新兴网络渠道举报的每一条线索认真负责,并通过严格依法办案和公正司法,让公众真正看到反腐败“动真格”、“抓大鱼”的决心和行动。反之,如果职能部门对公众信访、举报的线索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则“微博揭腐”再发达也无济于事。

    微博只是形式,反腐才是目的,只有以法治为基础、以改革为导向全力追求反腐的目的,“微博反腐”才有实际意义。

分享到
更多
【责任编辑:霍骋远】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联系方式:18931159383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