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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少清:代夫受贿获刑,贪污受贿咋也"夫唱妇随"?

    广州市黄埔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原局长刘配杰,去年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近日,记者从黄埔区检察院获悉,刘配杰的妻子李某,因帮丈夫代收“茶水费”和“过节费”共计16万元,被黄埔区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广州日报》 5月6日)

    近年来,关于众多高官贪污受贿最终沦为阶下囚的报道可谓是屡见不鲜,以至于令广大网民都有了一些“视觉疲劳”。这次,局长夫人代夫受贿获刑,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夫唱妇随”的黄金搭档,这种官员全家腐败的官场怪象,一方面反映了权力运行中监督约束机制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复杂化和隐蔽化。因此,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何预防和治理官员的家属腐败俨然已经成了当下反腐倡廉的全新课题。

    有一句话说得好,清官有个贤内助,赃官有个贪媳妇。正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些行贿者正是看到了官员家属在家庭中的地位以及对官员丈夫的影响,因而就使尽“浑身解数”,展开猛烈攻势,将官员妻子也拖下水。其实,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说白了,还是官员的家属法纪意识差,很容易落下行贿者设置的“温柔陷阱”,最终不能自拔。

    茶水费也好、过节费也罢,其实都是行贿者行贿的借口,但这也暴露出行贿者的手段日益高明和隐蔽,如果官员家属放松警惕和戒备,就很容易打开腐败之口,一发而不可收拾。作为官员家属,在发现自己的家人有腐败问题时,本应出来制止和拒绝,让自己的家人“改邪归正”,远离诱惑。这位局长夫人倒好,非但不制止,还与丈夫同流合污、甚至走上前台,帮丈夫代劳。真可谓是夫唱妇随,形影不离,以至于最后判刑都是紧随丈夫其后,一个是5年,一个是3年,缓刑4年。

    官员家属腐败敲响了反腐倡廉新的警钟,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已是刻不容缓。作为官员家属,请您少一点松松,多一些警惕;请您少一点贪腐意识,多一些廉政意识;请您管好自己的配偶,做一个精明的“廉内助”,而不要做愚昧的“贪内助”。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必须将监督触角延伸,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官员本身上,要对官员的家庭进行全方位、一体化的监督,做到不留死角。笔者相信,在各种监督媒介“多管齐下”的作用下,官员的家属腐败问题必将不再成为“腐败盲区”,贪污受贿也不会再出现“夫唱妇随”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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