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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校园“扫黄队”可否尝试“玫瑰执法”?

     5月8日《武汉晚报》报道:大学生谈恋爱,在公共场所卿卿我我不注意形象的现象在武昌职业学院已经没有“生存空间”了。该校成立“校园巡逻队”,专门驱散这种不文明的学生情侣,此举引发争议。

    被棒打者声称其为“扫黄大队”,其实又折射了另一个问题,即学生们的亲昵举动已经很过分,超过了校园管理的下限,已经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这也就是有网友提出在校外开情侣店赢利的噱头由来。

    一方是难以遏止的青春冲动,一方是校园管理的中规中矩,那么,学生恋爱管理究竟向哪里去?开店营利只能是一种越纵越多,而单纯的电筒执法恐怕也难以起到根本性效果。能不能从中找到一种合适的方式合适的方法来对学生的爱情观婚姻观加以疏导,才是校园爱情管理的关键。

    没有法律禁止学生谈恋爱,也没有法律禁止大学生在校结婚行为,但法律不禁止,不等于校园婚姻行为就一定是合适的。恋爱、婚姻是家庭的两步走统一套路,而只有理性对待恋爱与婚姻,家庭才可能建立起来。至少一部分校园恋爱结不成正果,就是因为一踏入恋爱季节的大学生,还没有来得及进入理性恋爱阶段。那么,从这一角度分析,校园巡逻队又有很强的针对性,甚至是对恋爱季节大学生的一味良方苦药。

    电筒执法,等于“眼神执法”,并且这样的电筒绝非电量不足的普通手电,而必须是强光手电。众人两队行进来一次“眼神执法”,懂点行情知道收敛的赶紧鸟兽散了还好点,若行动不迅速,运作稍迟缓者是不是就要中招挨众扫黄人士的“眼神执法”?如此以来又令双方都比较难堪。

    “眼神执法”有其局限性,那么,能不能借鉴当地城管的“玫瑰执法”,来一次理性爱情的劝告呢?而其中要做的学问很大,可以是家长型劝告,也可以是师长型劝告,可以是语言性的,也可以是小册子型的,无非是以家长的口气或者师长的语气来劝告学生,勿因爱情的冲动而忘却了学业。未来人生有无数时间供自己恋爱,但没有更多的时间供自己在校学习,爱情可以花前月下,但并不需要“花前床上”。如此一个“玫瑰执法”的形式,相信正在恋爱季节的学生们会自觉接受。

    同样,功夫未必只下在手电筒上,也可以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由老师、管理员、辅导员来完成爱情观教育。一个向上的校园氛围,一个学风端正的学习氛围,可以让学生们以更加理性的姿态来对待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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