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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斌:老人“为买粽盗伐林木”需要制度“付费”

    6月11日上午10点,永州市江永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承包的杉树林里,有人正在盗伐树木。接警后,该局刑侦队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让办案民警震惊的是,违法嫌疑人竟是一名72岁的孤寡老人。眼看端午将至,想着为孙子买些粽子尝尝,老人不惜铤而走险,盗伐林木。老人的遭遇得到了杉树林承包人的谅解,民警依法免除了对赵大爷的处罚,并拿出200元钱塞到赵大爷手里。(6月12日《潇湘晨报 》)

    一个72岁的老人,或许一生都没有偷过别人的东西,但为了给孙子尝粽子味道,而晚节不保,去盗伐林木,这是多么沉重的一幕。老人的行为自然是违法了,但既然得到了杉树林承包人的谅解,而且老人已经72岁,对其免除处罚,并不与法律规定相抵触,一个很人性化的做法,民警拿出200元给老人,这是让人感人的。

    如果不是被生活所逼,恐怕老人是不会铤而走险的。老人那么老了,本该安详晚年,却要被逼偷盗,这是怎样的纠结。买一个粽子并不贵,可对于老人来说,似乎是艰难的。老人只有一个孩子,却是外出打工了,那么老了,却不得不去照顾孙子,这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1935年,纽约市长拉瓜迪亚旁听贫民区一桩庭审:老妇为孙子偷面包被罚10美元。审判结束后,市长脱下帽子放进10美元,说:“现在请每个人交50美分罚金,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纽约市长为冷冻付费了,现在民警似乎也为老人的处境付费了,可老人以后的生活又该如何过?

    或许我们可以指责老人的孩子,为何不给老人寄钱?或许我们难以想象老人的外出打工会是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或许我们可以指责当地政府部门为何不对老人送温暖?然而,政府送温暖往往在过年的时候,而在端午节似乎没有什么作为的。

    老人“买粽盗伐林木”,让人痛心,而这样的老人,或许还不少。有老人为了治病而去偷盗,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进监狱而获得救治,这样的例子虽然只是个别,但也折射出救济制度的漏洞。至少老人在生活面前,已经饱尝了冷漠。谁来为自己的冷漠付费呢?

    关心“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不是喊几句口号就行了,在庞大的“留守人群”面前,我们所做的远远不够,老人“买粽盗伐林木”,只不过是以相当尖锐的“悲剧”形式突兀于我们的眼前,才显得有冲击力,或许转眼,我们就忘记了这一个“老人”,可那些“留守老人”却是很需要制度的“阳光”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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