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东西湖某机关的公务员鲁先生遭遇蹊跷事:他在前往区妇联办公楼送文件时,被突然窜出来的一只土狗咬伤。办事前咬了左腿办完事咬了右腿。办公楼内为何养狗?记者采访得知,咬人土狗系办公楼内4家单位为防止盗窃养的看门犬。(6月19日 武汉晚报)
坊间有云,打狗看主人。那么,一只有灵性的狗,咬人也得看主子的面子吧?然而,几家单位合养的一条看门狗,却毫不留情地咬伤了前来办事的公务员,而且进门咬,出门又咬,直叫人觉得这狗一定来头不小,不然怎么会如此不懂规矩、不分对象、不近狗情,嚣张暴戾、狗胆包天?
一段时期以来发生的粗暴执法、违法伤人事件,往往时常可见“临时工”“实习生”的身影,比如延安那个跳踩头部执法的城管,就是协管的“临时工”身份,再比如,郑州抓嫖抓去无辜女民警还刑讯逼供的警察,就是个“警校的实习生”,因此,我猜这必定是只“临时狗”或者“实习狗”,说白了就是被豢养的一只野狗,否则,总不至于会犯下对公务员狂吠乱咬的低级错误吧?
或许有人会嗤之以鼻,觉得这推断不靠谱,会不会是戴着有色眼镜看狗?由于办公楼是上世纪70年代的老楼,曾发生多起盗窃事件,“养狗的目的是为了防盗。”这一说法显然印证了上述猜测,可让人费解的是,机关大院里的治安,理当有专门的安保来负责,怎能轻易对一只狗委以重任?莫非这是只训练有素、有识别盗贼的本领?咋又错把公务员当贼给咬了?何况,机关保安把关严、门难进是不争事实,但暴力相向终究不多见嘛。
原来,这只看门狗不过是去年别人送过来的一只土狗,而从有关方面回应可以看出,它一向不受任何约束,直到事发后才被用铁链拴住,因而,非但难当防盗重任,撒泼、失控、发疯咬人更是迟早的事儿。不过,官方还是给这只“临时狗”很正规的评价,“狗对人比较友善,以前从未发生过咬人事件。”这语境何等耳熟能详,但凡有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被曝光、受质疑,我们似乎时常可以听到有人惺惺相惜地表示,该同志一直很仗义,很勤奋,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