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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飞艳:对散布网络谣言决不能姑息

    8日凌晨,针对网络流传的湖南湘乡交警“麻袋拖尸灭迹”传言,湘乡公安在其微博发布调查结论,称交警通知殡葬公司用环保运尸袋装殓死者系正常执法。死者堂兄肖某(网名肖敏和三先生)在未到场情况下,发布不实微博散布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警方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新华网长沙8月8日)作为一名网友,笔者对警方的行动举双手赞成。

    “麻袋拖尸灭迹”是这几天微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该帖文甫一见诸微博,短时间内便获得16874次转发,6832次评论,舆论群情激奋,批评、谩骂之声不绝于耳。尽管事情短时间内即真相大白,但该谣言极大地消解了警方的公信力,给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社会安全带来较大的冲击力、破坏力。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可见,追究“麻袋拖尸灭迹”谣言散布者责任于法有据。

    现如今,稳定才有发展,安宁才是幸福已经成为国人的共识。人们最清楚当今的中国最需要的是什么,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靠什么创造,安定安宁的家园何等珍贵。谣言不是恶的、假的信息,更是有害的“病毒”,以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败坏社会风气,损害社会秩序,消解社会正义。在任何一个国家,无论社会多么宽容、开放,也绝不容许谣言为祸作恶。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对关于自己的谣言深恶痛绝,也会对关于他人、社会、国家的谣言坚决说不。这是社会良性发展的大气候,是坚决打击造谣传谣的坚实底气。

    微博的兴起,既给谣言的制造提供了便利性的场所,又给谣言的传播提供了“裂变式”的速度。借助微博的技术环境和条件,只要谣言的内核具有足够的爆炸性,无论造谣者多么无辜,他所造成的破坏力也会足够强;无论传谣者多么无心,他对扩散谣言的破坏力也极关键。决不能让微博等新技术地带成为造谣者的栖身地,成为传谣者的集散地。因此,及时应用法律的利器,稳准狠的对谣言及谣言者加以遏制和打击,维护的是微博上的正常秩序,捍卫的是广大博友获知正常信息、不受谣言误导的权益。

    网络世界也应当是文明法治健康的园地,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这个平台,对自己的发言、发声、发布负责。这既是构建公序良俗的基础,也是一个公民的责任。遏制谣言的制造和传播,消弭谣言的危害和伤害,维护社会的公义与安宁,才能积聚起微博健康发展的后劲。当微博不会感染谣言,微博必能进一步焕发社会进步的推动力。

    谣言可以有,但我们的态度是绝不可以姑息!发布不实微博散布“麻袋拖尸灭迹”谣言者,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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