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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恒顺:决算206倍超预算要改的不仅是个案

    加快建立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制度,修改完善预算法,才能从根本上“填平”预决算之间的“鸿沟”。

    广州市直部门近日晒出2012年决算账本,媒体发现很多部门的决算远超年初预算,其中广州市国资委决算是预算的206倍。该部门回应,2012年预算支出2192万元是国资委机关本部预算,而2012年决算支出45.22亿元,包含机关本部支出及45亿元对国企投入的国有资本收益支出,两者统计口径不同,不具可比性。

    虽然相关部门的解释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预算和决算之间的悬殊差距,不能不引起反思。

    首先,需反思的是预算编制制度。在预算法治发达国家,都特别重视预算编制环节,一般情况下,预算编制要提前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就启动,要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议会提前介入审查、听证等多个环节。在这一过程中,不同意见反复沟通,不同观点反复碰撞,从而使预算编制最大限度地贴近实际,减少执行过程中大幅调整的概率。目前,我们许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不仅不愿意公开征求意见,也很少进行反复地听证、论证,这必然为决算偏离预算留下隐患。

    其次,需要反思的是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广州市国资委的解释,决算超预算200多倍,主要是“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的专项工作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这说明,我们的预算编制仍不完整,大量财政收支没有纳入预算监管,离“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制度”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

    此外,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也很不够。广州市国资委决算超预算200多倍,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幅增加了投入,这些巨额资金有没有提请人大讨论,市人大常委会有没有依照预算法进行审查监督?

    客观而言,在全国来看,广州在预算管理方面已是做得最好的城市之一。广州存在的问题,在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要避免类似问题再现,需要尽快完善相关制度。

    比如,加快建立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制度。建立全口径预算决算制度是十八大明确提出的目标,这一制度要求,全部政府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政府花的每一笔钱都要花得明白,都要受到人大的审查和监督。

    而从根本上“填平”预决算之间的“鸿沟”,还需修改完善预算法。作为“亚宪法”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2011年底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已经多次审议并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快这部法律修改的步伐,以从根本上解决预算刚性不足、调整随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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