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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献忠:“正本清源”才能治理公路三乱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境内管护的公路只有110公里,在这一百多公里的路上,执法的人员竟高达200人。简单的说,就是两个人管一公里,财政无法承担全部费用,这两百人就只能是靠路吃路,上路罚款。现在最现实的问题,就是一条公路,怎样不增加司机的负担,还能解决养路的费用,这是不是一个无法破解的难题呢?(11月1日《经济半小时》)

    公路是用来干什么的?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不然。按常理说,公路是用来方便人员和货物流动的一种交通设施,是促进社会发展,繁荣商业贸易的纽带。为了保证公路的畅通,需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养护人员以及维持公路交通秩序的执法人员。所需要的经费,应该从政府财政收入中按照实际需要及时拨付。这样才能使公路交通得以正常运转。

    但是在一些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眼里,公路却是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的“乐园”,是取之不竭的“提款机”,车主和司机,则是任凭宰割的羔羊。为了增加“三乱”收入,大规模扩编执法人员,为了养活执法人员,又拼命默许、鼓励他们乱罚款。好好的公路交通体系,就这样被扭曲的面目全非,令车主和司机不堪重负,叫苦连天,怨声载道。

    这样的公路管理状况,时刻都在榨取社会血汗,对社会的发展和商业的繁荣已经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和治理,最终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事实上,物价的攀升,生产成本的增加,消费的乏力和萎缩,都和公路“三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严重的是,还损害了政府声誉,抹黑了交通管理部门的形象。

    公路“三乱”,人人喊打。据说,自1994年国家开始大力治理公路“三乱”以来,20年间各地各级政府所发文件无数,但乱相却越演越烈。究其原因,就在于养路费改为燃油税之后,财政转移支付没有及时跟上,导致地方公路养护经费极度匮乏----这是专业人士的一种观点,我认为很有道理。

    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地方政府对于公路“三乱”之风的形成,又绝对脱不了干系。说一千道一万,还是人民利益比不上部门利益,为人民服务不如为人民币服务的老问题。这才是公路“三乱”之风的思想根源所在。欲治公路“三乱”,必须正本清源,端正执政理念,要清楚地知道,政府部门是为人民管公路,绝对不是为了罚款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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