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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卿:有“廉政保证金”就该有“守法保证金”

    11月12日上午,浏阳市人社局大楼一间2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里,有着30多年工龄的科员覃意婷(化名)当着记者的面打开自己的工资存折,2680元的工资中,有一条90元的工资项分外醒目。这就是浏阳市推行10多年的“廉政保证金”。(11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所谓廉政保证金,亦即专门为公务员而设,这项制度规定,公务员“安全”退休后,由官方奖励给本人,以杜绝公务员利用职务腐败。而“廉政金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则是指公务员在职期间建立一笔基金,逐年积累,在“安全着陆”后,奖励给本人,以鼓励大家奉公守法。

    这项制度推行以来,一直饱受争议,有人算了一笔账,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如果38年内不贪不占,到退休时可拿到廉政保证金7万元左右,这笔钱自然来自纳税人,引起老百姓反感自然在所难免。我们认为,作为公务员,不贪不占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焉能成为一名称职的公务员,又何以服务于民、造福一方百姓?

    对于为何设立廉政金制度,有关部门大概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如今贪官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有了位子就想捞票子,腐败一次易如反掌,想不腐败反倒有难度,因为某些制度形同虚设,不捞白不捞,况且即使你不要钱,也有人送上门来,不收人家还有意见,与其说是人情往来,不如说是权力使然,“重赏之下没有贪官”,或许这正是设立廉政金制度的初衷和出发点;二是设立廉政金制度完全有理有据,理所当然,因为公务员廉政金制度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已实施多年,效果明显。如此引进过来,不仅名正言顺,而且对遏制腐败现象必然大有裨益。

    恕我直言,这两条理由实在站不住脚。公务员特别是执掌大权的领导干部,坐的是公车,用的是公款,吃的是“工作餐”,而且还拿着不菲的薪金,比起普通劳动者来说,可谓天壤之别,凭什么退休后还能领一笔廉政金?再说,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有那么多好的监督制约机制,为何不全面引进,却偏偏引进了廉政金制度?

    由于廉政金制度是专门为做官者而设的,包括批准的人在内都获益匪浅,自然推行起来难度并不大。现在国家即将在“383”改革方案中推行“廉洁年金”制度,湖南浏阳的做法必然成为一个示范样本,其实,只要对廉政有所帮助,相信大伙儿不会有啥意见。不过,我有一个对等的建议,既然当官的能拿到廉政保证金,作为普通公民,也应设立一个守法保证金,普通公民如果直至退休后从不违法,也应得到奖励,这个要求我看并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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