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马新宇:13岁女孩入股合作社是“权利的变现”

    近日,有报道称,南充市政府某行政执法部门重要官员尚未成年的女儿冯某出资6万元与他人共同成立农业合作社,而冯某在签订共同经营合作社合伙协议书时年仅13岁。昨日,新京报记者从南充市委宣传部了解到,对此事南充市纪委已介入调查。(新京报11月18日)

    对于一名13岁的女孩来说,其入股合作社的资金从何而来?作为当事人回应的“女儿主要是协调双方关系,争取相关资金”,我们想到一名小学生是否真的有这个协调能力,为何另外两方要以一名小朋友来扮演这个角色?这其中的利益关系不说自明。

    中央已有明文政策规定坚持政企职责分开、官商分离,可人家却依旧顶风作案,背后的原因不言自名,病根就在于当地政府对干部“亦官亦商”装聋作哑,有举报还可能理一理,而没举报就根本没人管。尽管中央喊破喉咙,地方却仍“我行我素”,官员跑偏已久矣,群众失望也已多矣,单靠举报显然不足以成事,政府也是时候主动站出来下大力气纠纠偏了。

    既然举报对查究官员经商作用有限,而当地纪检部门又指不上,倒不如由上级纪检部门来花花功夫、出出力。其实官员经商发财的新闻早已不再吸人眼球,能历经数年屹立不倒,显然这些“兼职”官员在当地已经有了“金刚罩”和“保护伞”,指望接到举报之后,有当地政府部门能查出个子丑寅可能也是空谈。所以,还得需要上级纪检部门介介入、办办案,将藏在其背后的问题查个底朝天,看看哪些官员走了“亦官亦商”的歪路,及时给他们“亮亮灯”帮助他们“指指道”,当然还要揪出这些“兼职官”背后的“毕姥爷”,该处理的处理,该免职的免职。

    总而言之,对于如此打着子女名义的幌子,干的全是权力变现之事的官员,当地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对此事细查严查,并对相关官员进行严肃查处,不应让群众总是陷于对调查结果漫长等待的“泥潭”。届时,不仅伤害的是公众的感情,更影响的是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

分享到
更多
【责任编辑:霍骋远】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