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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临时工走了,挡箭牌没了?

    11月28日《北京晨报》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27日在《光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文章指出,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六大主要任务,其中就包括“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方向包括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执法岗位。

    临时工“退休”,遮羞布还有没有?临时工,被网友戏称为“灵时工”,万能的临时工,往往被官方推上前台,一切责任均该由万能的临时工所为,而“无能”的“正式工”一概免责。比如,记者调查无牌车被打,官方称是临时工所为;杭州火车南站称私带乘客上车,系临时工所为;郑州官方称野蛮强拆是临时工所为。说万能的临时工,确如其言。而当官方一旦推出“临时工所为”招牌之后,还真的如同灵丹妙药一样管用,不仅保护了正式工,还保护了一级又一级的上层。那么,如今临时工被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正式工的好日子是不是就到头了?

    临时工走了,正式工执法就真的没有枉法行为了吗?所有临时工受正式工领导,正式工受上级领导,而所有的惩处措施调查取证,均由官方作出。换言之,过去所有的临时工作替罪羊事件,均由上级官方统一调查统一取证统一口径统一行动,因此才出来若干“临时工所为”事件。那么,上梁不正下梁歪,工还是那些工,官还是那些官,上级还是那些上级,他们会不会推出另外的“临时工所为”新版本新形式来充当违法枉法行为的遮羞布替罪羊?“发病死”“自摔倒”“躲猫猫死”,种种乱象背后,是执法者执法犯法,是法律在某些领域某些地方被人为跑偏,即便临时工走了,正式工未必能执法不走样,未必会忠于法律而是继续枉法乱法。

    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关键是制度设计与制度执行不走样,关键是去除临时工作挡箭牌的思维。“临时工所为”的本质,是为违规违法的执法行为打出“免责牌”“名死牌”,这不仅仅折射了官方队伍管理的失职失责,还折射了官方推卸责任的初衷动机。也就是说,“临时工所为”思维的背后,正隐藏着执法机制不健全的隐忧。因此说,即便将所有的临时工取消殆尽,仍然无法根绝临时工思维挡箭牌思维遮羞布思维。而要想改变这种可怕现实,必须从执法机制源头做起,肃清、规范队伍的同时,树立执法为民忠于职守忠于法律的思想根基,这比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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