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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 昂:“被吃空饷”案应该好好审审

    53岁的浙江某事业单位员工老李近日把单位告上法庭,理由是单位不为其安排具体工作,导致其“被吃空饷”,他担心单位会借故将其解聘,因而选择自曝家丑。

    我国事业单位采取严格的准入机制,争抢“铁饭碗”的竞争可谓“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原因之一正是体制内的生活诱人——虽经几番改革,“一茶一报过一天”的情况已大为改善,一些单位工作的强度和压力也可“媲美”体制外行业,但不用担心“丢饭碗”,却称得上是真正的“安逸”。究其根本,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评及退出机制“流于形式”,不能产生强大的约束力。

    事业单位目前普遍采取“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则可解聘”的退出机制,但往往只要不犯大错,都能“基本合格”。本案中老李即使长期“无事可做”,年终被评为“不合格”,但经过申诉调解竟然也能改成“基本合格”,足见这考评太过儿戏,更谈不上有多少真正的作用。

    应该说,从老李单位不提供其内网账户、文印室门禁卡的态度来看,二者的矛盾很可能“另有隐情”。法院审理后也认为“法院无权干涉用人自主权”,一审驳回老李的诉讼请求。但老李对单位“造成人力资源长期浪费”的指控却十分准确。虽然单位有用人自主权,但如此“自主”地“架空”在编人员,这究竟是在“慷”谁之“慨”,是谁赋予的权力,又为何无人能监督得了呢?

    很难想象,究竟还有多少个“老李”,在主动或被动地吃着“体制内”的“空饷”。“被吃空饷”,吃出了体制的“大漏洞”。漏就漏在事业单位管理欠缺监督与制约,只有严格落实考评和退出机制,才能让这“空饷”吃不下去,也不敢再让人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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