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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艳生:京城“鼠居”莫成又一个老外撞人

    “竟然还有人居住在井底下!”昨日有市民反映,偶然发现有人在朝阳区丽都花园路井底下居住,担心其生命安全。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将台派出所现已将居住于此的男子就近安排住宿。(摘自12月4日《北京晚报》)

    看电视,知道了“蜗居”一词,但是看此新闻,感觉在深深的井底居住,这些人比蜗居还惨,如果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应该可以叫做“鼠居”吧。而这些“鼠居”在井底的人应该也可以称之为“鼠族”。笔者没有嘲笑他们的意思,如果有条件,谁又会像老鼠那样,在地底下居住呢?

    看有人在京城“鼠居”,笔者和大多数人一样,心理首先想的就是同情。但是同情过后,笔者也心存怀疑,因为此新闻还有几点让笔者想不通。

    其一,如此深的井,如果说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爬上爬下应该还不算吃力,但是对于近70岁左右的老人来说,应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要知道,很多老年人的腿脚都不是很方便,即使爬楼梯,很多老年人都感觉很困难,以至于电视上老年人所做的钙片的广告很多。这近70岁的老人又如何受得了天天爬井呢?要知道爬深井比爬楼梯要困难得多。

    其二,帖文中说听到了孩子的笑声,但是记者和警察不仅没有见到老人,也没有见到孩子。人们不知道孩子的笑声从哪里来,也不清楚老人是从哪里来,老人与孩子之间有什么关系。要知道现实中经常看到有人带着拐来的孩子乞讨,已博得人们的同情。现在孩子与老人都没有出现,记者并没有了解到一手的真实情况,现在就被爆料了出来,这不符合专业的精神。

    其三,新闻中的男子称自己在井底居住了近20年,而他的三个孩子有两个女儿上高中,一个儿子上初中,那也就是说他在结婚前就经常在井底居住了。这个人讲的是真的吗?没有人考证。

    其四,“鼠居”的两个深井,一个盖子上写的是“暖”,一个写的是“热”,但北京热力集团的人说,他们在此区域没有管线,也就是说这不是他们的井,那这些井又是哪里的呢?难道无主,还是有人故意推卸责任?

    看到弱者,大多数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同情,但是到底该不该同情,还有待考证。要知道,前两天,北京老外撞人事件,让各大媒体自摆了一个绝妙的“乌龙”,媒体和公众都应该吸取这次的教训,不能再把子虚乌有当做吸引眼球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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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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