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昨天公布了“2013年11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数据预示12月可能突击花钱24933亿元,占全年支出比例有望超去年。对比来看,2012年12月份全国公共财政支出仅20816亿元,大幅增加的数字或许预示着年底突击花钱一幕将再现。(12月12日《京华时报》)
“年底突击花钱”已成“惯例”,周而复始,年年复制粘贴。其弊端早有定论:它不利于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造成浪费,影响财政支出预期效果的实现。有关分析文章认为,凡是急于在年底前将钱花完的“预算单位”莫不是一样的初衷:担心结余款若被“清零”,来年财政拨款数额可能会受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中的几种情况引起的:第一种情况,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不实。第二种情况,预算单位前期执行缓慢。第三种情况,部分财政资金拨付的时间较迟并且数额不确定。
相关制度给政府花钱戴上“紧箍咒”。从中央的“八项规定”,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再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施行,让花钱尤其是乱花钱越来越难。但是,面对“有钱不花,过期作废”的现实境况,“向钱冲”的冲动在所难免。即便在高压的制度有所收敛,但年底的结余过多,也不利于财政惠民。早有人指出,阻止“年底突击花钱”,惟有釜底抽“薪”。提升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解决“注水预算”;加强审计监督,解决“屡审屡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解决“制度性弊端”。
“解铃还需系铃人。”现行的《预算法》给突击花钱“攒钱”,必须通过修订《预算法》来解决合理花钱的问题。遗憾的是,有着“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实施了18年,却修改了16年仍未修正定案。2012年6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随后在全国人大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是公众第一次见到草案。草案公布后1个月内征集到33万多条意见:学界意见认为,现行预算法更像一份政府内部管理文件而非一部预算管理法律,财政部领衔起草的这份修正案草案在立法宗旨上没有明显改变。
根治突击花钱,预算法修正的“薪”使命。最新消息显示,《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现在由全国人大法律委统一审议,目前正在根据三中全会决定和此前征求的社会意见进行修改,何时提请三次审议暂未明确。三中全会决定是深化改革的“薪”动力、“薪”机遇,提出60条改革意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是其中一条,这无疑赋予《预算法》修订“薪”任务、“薪”使命。其实,民意已过河,《预算法》修订就不能还在“预算中”。跨出立法的“薪”步伐,开启立法的“薪”征程,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起码要纳入明年的“预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