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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强:公务接待莫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中央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涉及38项禁令,专人接送、警车开道、豪宴吃喝、豪华房间、贴心礼物、丰盛特产,这些历来属于地方公务接待的“标配”将被打破。但是,由于“接待文化”沉疴已久,如不持续强化执行力度,38项禁令很有可能再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颁布实施,三公消费也确实有所收敛,但是依然没有达到理想的高度,有不少规定,在执行中被地方干部打了折扣,一些地方官员为了维持大吃大喝、潇洒作风的惯例,便会采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策略。比如在办公室增加桌椅来摊低面积;把公车另行落户或改成临时借用;借助评比、节日等补发补贴;借业务培训之名实行公款旅游;到私人会所或单位食堂进行公款接待等等。这些问题,反映出中央政策被异化执行、制度善意被消解,值得深思和反省。

为什么基层干部不胜其烦的公务接待,在如此严格的禁止性规定之下,还要被一些干部想方设法变相地搞接待呢?因为地方上的三公消费还没有公开透明,地方公务接待费用还是一笔糊涂账,一些干部在其中还有可操作空间,所以,虽然各项治理三公消费的条例文件一波接着一波,中央对治理三公消费的决心早已妇孺皆知,但一些地方仍然变相而为,把中央规定变相执行,变明目张胆为偷偷行动,比如将酒店的大厨请到单位来,在食堂内做各种高档的菜,将高端酒灌入矿泉水瓶中掩人耳目等。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把严格的规定变形走样地执行,实质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官本位思想作怪。

要想中央的规定在地方执行不走样,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从上至下带头执行。一个地方一旦出现违背中央规定的问题,当地领导要率先承担起责任。作为“被接待者”的上级部门更要带头守法,一级做给一级看,不给下级接待留下所谓弹性、柔性、人性化操作的空间。各级干部有没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没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群众眼睛是雪亮的,只有交给公众来监督,才能更好地遏制公款消费问题。这是一个信息时代,只要公开官员信息,让民众认识各级官员,那么不管这些官员相如何变相吃喝,都逃不过群众的眼睛,让监督无处不在,腐败就无处遁形。

要真正使新的公务接待规定产生良好的效果,除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好监督作用外,还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监督积极性,共同参与新规的监督落实。更重要的是要完善各种财务制度、细化接待制度,堵住各项经费开支的漏洞,将各级财政预算细化到每一笔开支上来,并向民众公开预算使用的过程和结果,防止一些单位转移接待开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继续变着法儿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已经把公务接待装进了最紧密最硬实的制度笼子,表现了中央反对奢侈浪费的决心和信心,各级地方领导干部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制度规定的严格落实,形成良好的不折不扣落实制度的风气,才能够从根本上扭转接待上的奢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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