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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破窗效应”,破解作风建设难题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在辽宁、吉林、黑龙江调研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制度要有效管用、便于操作,与时俱进、体现改革精神,抓好落实、防止“破窗效应”。

    赵部长的一席话可谓一语中的,道出了作风建设的硬伤,说明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也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敲响了警钟。何谓“破窗效应”?是关于环境对人们心理造成暗示性或诱导性影响的一种认识。指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可以说,这种现象是一种“传染病”,会流行、流传和感染;这也是一种从众心理,别人能做我也要做,随波逐流。

    “破窗效应”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存在,都在传递着一种信息,这种信息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同时必须高度警觉那些看起来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过错”,如果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视而不见、熟视无睹、反应迟钝或纠正不力,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极有可能“小洞不补,大洞一尺”,最终演变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恶果。

    赵部长为啥要强调防止“破窗效应”呢?这是有所指的。目前,在各行业中,特别是在党政机关,作风建设正越抓越紧,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效果明显,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但仍有一些不和谐的“破窗”现象存在。比如,“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高高在上等衙门做派;比如“只吃不带、上级不怪,只花不拿、纪委不查”大吃大喝等公款吃请;又比如“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上班做私事”损公肥私等利己主义,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是“小毛病”,无伤大雅,不以为然;个别干部甚至挖空心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顶风作案。而这些人一般没受到有力惩戒,所以其他一些干部便“暗中”效仿跟着来,久而久之“个别人”的“小毛病”便逐渐演变成“群体行为”的“大问题”。这些“破窗”不补,将会有更多的人以身试法、铤而走险,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正确应用“破窗效应”,无疑会对净化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起到推波助澜的积极作用,也对破解作风建设这道常抓不懈又常抓常“泄”的难题有现实意义。各级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在群众的眼中和心里。如果发现“一扇窗户玻璃被打碎”时,党委、政府应及时修理好,那我们的社会就井然有序,我们党的宗旨会更加深入人心。如何借鉴“破窗效应”来破解作风难题呢?

    首先,要在制度体系建设上破解,从根源上杜绝“第一块玻璃的打碎”。要建立多项行之有效的作风建设制度,通过培养良好的作风,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良行为,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防止决策失范、运行失控、行动失灵,以完善的制度体系有效杜绝“第一块玻璃被打碎”、第一次贪污受贿行为的发生。事实证明,有些“第一次”非常可怕。原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行刑前的忏悔声可谓赢得“同情满钵”。他说,我之所以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主要是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中没有认准方向。有了第一次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和第一笔不正常的经济往来后,就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沦落到今天的下场。所以说,管好“第一次”至关重要。因此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才能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也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作风建设中的第一次“破窗”。

    其次,要在思想道德教育上破解,避免干部自身“第一个蚁穴的产生”。要经常对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加强官德修养,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政绩观,严格遵守模范地践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代表谁的利益,为谁掌权,为谁用权,时刻把维护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摒弃任何个人私利。要经常对党员干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地敲警钟,教育他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交的朋友不交,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谨防在自身“第一个蚁穴的产生”,避免“一泻千里”的后果。

    再次,要在加强监督告诫上破解,防止队伍中出现“第一个害群之马”。各级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干部监督的职责,既要依据有关法规和要求,严格规范和约束干部行使权力的行为,又要注意调动和保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对重要岗位的领导和关键岗位的人员的首次违章违纪,不能有丝毫心慈手软。就算是因一时糊涂犯下了小错,也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不出现“破窗”现象,杜绝“破窗效应”,确保整个党员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风清气正。对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干部,或确有问题但一时又查不清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谈心谈话,给予告诫,甚至调整他们的职务和工作,从而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达到威慑“第一个害群之马”出现的目的。更要对顶风作案或变相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严肃处理,避免不良作风相互“传染”,防止更多的“窗户”被打破。(史冀雯、刘艺婷)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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