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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美:“雾霾补贴”应成法定补贴

来源:河北新闻网

    “我们普通人还可以在家里躲一下,那些交警、环卫工呢,他们可是与雾霾零距离接触啊,应该给予他们一定的补贴!”4日,武汉市政协委员、武汉立新中医院院长侯立新说出了今年的提案。他认为,那些交警、环卫工、建筑工人等,因工作性质需要,不管空气质量如何,必须要在户外工作,希望能为这些群体争取“雾霾补贴”,一个月几百元即可,“尤其是交警,雾霾天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1月5日《武汉晚报》)

    早在去年雾霾肆虐大半个中国的时候,各地环卫工人面对雾霾天气还要继续在户外工作的情况,就纷纷提出希望政府部门能像夏天发高温补贴一样发放“雾霾补贴”。现在武汉市的政协委员开了一个好头,终于将以环卫工人为代表的广大户外作业人员的心声带到了地方“两会”殿堂,呼吁政府建立“雾霾补贴”制度,让他们在雾霾之中工作时有一丝物质安慰。

    在当前,雾霾天气虽然不是经常有,但是每年的年初和年终并不少见,而且雾霾天数越来越多。以目前的技术和治理手段来看,雾霾天气也的确很难在短时间内彻底治理好,至少在未来数年之间,雾霾天气仍然是冬季中国的一种常见天气。在雾霾无法根绝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退而求其次,采取次优选择,降低雾霾给劳动者的伤害,或者让劳动者在为雾霾付出牺牲的时候能够得到一定的回报。

    环卫工人、交通警察等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即使遇到了雾霾天气,他们仍然要户外工作,而不能像其他行业从业人员可以在家休息,尽可能躲避雾霾的侵袭。雾霾之中作业,对身体健康的伤害可想而知,如果对于这种特殊情况下的工作,还不发放相应的补贴,一切后果让他们独自承担,对于广大户外工作者来说显然不公平、不合理。更何况纵然发放了“雾霾补贴”,也不能改变广大户外工作者是在拿生命换补贴的事实。换言之,发放“雾霾补贴”的主要目的不是增加户外工作者的收入,而是给他们牺牲自己的健康为社会服务发的一种安慰和精神鼓励。

    因此,我以为,“雾霾补贴”不能是地方政府的探索,必须用过顶层设计将“雾霾补贴”提升为法定制度,像高温补贴一样发放,让广大户外工作者在雾霾天气之中工作者感受制度的关怀和温暖。另一方面,必须通过向公众征求意见,更科学、更合理的确定好“雾霾补贴”的发放模式、发放标准以及雾霾天气的认定标准,避免“雾霾补贴”在落实中落空。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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