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街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公务车车身已经贴上“公务用车”标识。从今年开始,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公务用车“实名”上路,138辆公车车身全部粘贴“公务用车”标识,并附上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月12日《北京青年报》)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开展刹“四风”活动,令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得到了有效控制。近期多个省市都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相比降幅均超预期。(1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三公”经费支出,是否还有缩减的空间呢?重点将在还未深入改革的公务用车。就目前而言,各地对八项规定的执行与坚持,以及对违反者的严惩,已给公车改革形成了一个良好的气候与契机。这让人对改革车轮子上的浪费与腐败充满了期待。事实上,已有些地方开始了相应的尝试:有的地方取消公车改发用车补贴,有的地方一到节假日将公车全部封存,还有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那样将公车贴上显著的标签,将公车实名制。在笔者看来,这都是不错的探索,期待改出成效来。
我想起曾在国内广为流传的一个关于德国前总理施罗德用车的故事。施罗德由于自身经济比较拮据,周末他开着很旧的私家车载着家人去超市购物。在其车后却跟几辆豪华公务车,保安们坐在里面,为的是保护施罗德的安全。这被看作是施罗德公私分明,不公车私用的典范。
以我看,这虽与施罗德的自律有关,亦与社会对政府官员的监督有关。作为德国的总理,可是个公众人物,有千万双眼睛在盯着,他的公车也容易被认出来。若在休假期间用公车,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怀疑,一旦发现公车私用,不但会被抓现行,后果也会很严重。正因为监督有力,既便是总理想公车私用,也慑于社会的监督而不敢越雷池一步。
对于公车的规范管理,德国199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联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配备标准、使用管理和运营维护等各个方面。其中第12条明文规定,使用公务用车必须与公务活动有关,并以节省时间或节约成本为目的。除了参加公务活动或身有残疾不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公务员上下班不允许公车接送。(2013年12月4日《经济日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公车改革,可以根据我们的实际,并借鉴国外的一些好做法。
近年来,公车私用的情况也被国人普遍关注。从已曝光的一些公车私用情况来看,多是喷有明显单位标识的公车:譬如环保执法车、警车等,群众很容易识别。加之,手机拍照功能的开发,取证也变得相对容易——只要公车上班期间去景区或娱乐场所等就可能被发现。就监督发现而言,公务车“实名”,在车身贴上醒目的标识,可谓是打准了防治公车私用的“七寸”,切莫一曝十寒,过几天就给擦掉了。就举报而言,公务车身已有举报电视,是个好举措。同时,不妨也开通网络举报平台,让网民拍到公车私用就可以发到举报平台上去,好让公车私用无处遁行。当然,监督要有力度,还离不开对违规者的严厉问责,可不能隔靴搔痒,得过且过。
让公车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让群众的帮忙眼睛盯着公车,再辅之以严厉的问责,相信公车消费的降幅也会超预期。为此,我们不妨给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这种自我约束的公务车“实名”做法一些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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