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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献忠:水中能掺尿,尿中就不能掺水?

    9日下午5点35分,有网友发布了一条微博,潍坊安丘盛源热电公司发通告,为杜绝用户擅自放供暖管道中的热水,在水里加入尿液、柴油等,由于尿液不足甚至大量收购尿液,10元一大桶。并在微博后面附上了这张令人瞠目结舌的通告。(1月16日《人民网》)

    热电公司这一招够损的。不过我想他们未必真的会这样干,只不过是在和用户玩心理战,吓唬人而已。可是我们也不能排除热电公司“以恶制恶”的可能,假如真的在热水中掺入了尿液、柴油,那也实在恶心人。只是有一条,热电公司如果要在水中掺尿,必须有尿的来源。所以它才发出通告要大量收购尿液。

    笔者不禁想问:这收购来的尿液能保证“质量”吗?假如卖尿的人为了多卖钱,往尿液中掺水,热电公司岂不是又要当一回冤大头?甚至,说不定有人就会打开暖水管上的排水阀,直接把掺了尿的热水放到大桶里,抑或在加点色素什么的,再“返销”给热电公司。如此,热电公司该怎样对付呢----“质检员”问:“你这尿怎么还冒着热气,该不是从水管里放出来的吧?”卖尿的人则回答:“我刚往桶里尿了一泡。你看,还热乎呢。”

    笔者想来想去,都觉得“以恶制恶”算不上好办法。就算没有人往尿中掺水,也可能会产生别的问题,比如加了尿后对热电公司的供暖设备会不会产生腐蚀损坏,或者有喜欢较真的用户会不会搬出某些法律意义上的条文。至少,会让人对热电公司产生恶感,埋伏下矛盾的种子吧?

    我认为,供电公司作为暖气供应商,应该把用户偷水带来的损失列入经营成本。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对偷热水行为的默许,一方面可以通过媒体进行正面的讨论,另一方面还可以采用光明正大的办法,比如在用户暖气片的排水阀门上加装计量表,或者将阀门改为只有专用工具才能打开。总之,“以恶制恶”的树枝上不可能结出善的果子。要想让道德在人心里归位,只有以正压邪,以德唤德,无论如何都不能使阴招,那样只会适得其反。希望明天一打开报纸,就能看到潍坊安丘盛源热电公司的辟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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