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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初:“浪费也是一种宣传”何其荒唐!

    陕西榆林市民反映陕西地方电力榆林分公司20层的办公大楼,一到晚上就灯火通明,用电浪费十分严重,榆林地电纪检负责人曹局长表示“在浪费的过程中也是一种宣传”。(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小学一年级上学期的语文就开始教孩子们学《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想,那不只是教孩子要懂得节约粮食,吃饭时要把碗里的饭吃干净,不要把剩下的半个馒头随意丢掉,更主要的是教育孩子懂得节约的理念。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节约,我们是从娃娃抓起。可遗憾的是,居然有大人认为“浪费也是一种宣传”,何其荒唐!

    2013年11月,中央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资源节约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节约能否实现,关键在于将《条例》化作行动。

    首先,要破除浪费公家的东西不知痛的心理。有些浪费行为,看似是小事,实则背后潜藏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不良心态。单位用水、用电,有人以为反正是公家的东西,节约或浪费都与己无关,于是任由水长流、灯长明。也正因为这样的心态,才会催生出“在浪费的过程中也是一种宣传”的扭曲价值观。

    其次,厉行节约要提倡精细管理。各机关单位的日常管理,具体到用水用电或其他公务开支,也要有细则管理,并严格执行。机关的节约,要用制度来约束,并接受监督与挑刺,而不能全凭个人的自觉自律。

    再者,对浪费者不能只止于道德上的谴责,要有问责。对于已造成的浪费,要让浪费者自掏腰包。对此,特别是要管住利用职权或行业垄断而形成的供水、供电等特权资源浪费。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浪费不仅是资源的损耗,亦是对环境,对子孙的不负责任。节约无小事,要让节约进行到底,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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