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团购房迟难交付”、“两年未缴清土地出让金”、“6.8亿购房款去向不明”,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组织的公务员团购住房一事引起了关注。6.8亿购房款哪去了?开发商是否违规?公务员团购房是否合理?(1月21日《人民日报》)
本来,团购是一个纯市场行为,可以充分体现“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公务员参与团购,作为市场的一个主体,“这个可以有”,可是,政府机关组织的公务员团购,就不是纯粹的市场行为,虽然权力“主观上”不一定会为公务员谋取私利,但也可能在“客观上”给公务员提供诸多便利。比如,“购房款打入财政局账户”,这恐怕只有“有组织的公务员团购”才能享受的待遇;再如,“只选了地块”,也只能是权力可以做到,普通团购群体做不到;此外,团购价格是否有开发商“媚权”成分也不得而知……
权力避嫌是一条重要原则。避嫌原则,是一种处世哲学,人际关系学,也是社会的一种基本秩序。尤其,权力需要遵循避嫌原则,这是权力属性与功能决定的,是权力伦理与权力品质要求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重新定位”,更是决定了权力避嫌必须常态化、规范化与制度化。政府机关组织的公务员团购行为,因为没避嫌,所以有“权力出轨”之嫌。
公务员团购房或潜伏着“潜福利”。现如今,权力不敢明目张胆地违法违规违纪,权力的“显福利”渐渐褪去,可也不排除打市场的“擦边球”,在市场行为里“插播”权力,或者“植入”权力,凭借权力的影响力为特定群体谋取“潜福利”。简政放权进行时,在这个过程中,行政权力或多或少有点“舍不得”,就会导致简政不到位、放权不彻底,也给权力的“潜福利”提供了温床。简政放权必须“甩开膀子”,摆脱依附福利的束缚,让权力“轻装上阵”,“给社会让权,给市场放权”才能实至名归。
“禁令年”,出现“公务员不好当”的感叹,甚至产生离职辞职的念头。要实现“政府过紧日子,老百姓过好日子”的愿望,公务员岂能不过“苦日子”?只有当公务员权力“很骨感”,老百姓权利才能“很丰满”。当公务员与权力显福利剥离之后,公务员作为一项职业开始返璞归真,但这还不够,必须消除“潜福利”,消除权力的所有影响力。从性质与特征上讲,“潜福利”是权力潜规则的产物,是权力显福利的附庸。“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强化人民监督、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对“潜福利”进行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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