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出台通知,要求除婚丧以外,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摆其他升学宴、满月酒等其他宴席,婚宴最多不得超过30桌,并不能接受同事、下属送来的财物,如有违反,市民可随时举报。(2月17日《贵阳晚报 》)
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人情往来,现在规定婚丧之外 禁止摆酒,单方办理婚宴或丧事不得超过15桌,不能收受同事财物,看似规定得很“死板”,看似缺乏人情味,然而,在我看来,越是如此,越有效果,骨子里却是对干部充满着“关爱”。
不可否认,一些领导干部就是借办酒宴来敛财的,而一些求助于领导干部的人也是觉得酒宴是个机会,双方一拍即合,成就了多少腐败的“坏事”,可如果不对领导干部的酒宴进行管理,则很容易会使一些领导干部被拉下水,而且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影响极不好,难以树立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办酒宴对于领导干部来说。都是相当不妥的。
应该说,以前也有类似的规定,但在操作上却往往被念歪了,而且执行上也不够严格,这使得“禁令”和“实际执行”成为两回事,自然,禁令也没有被当回事了。现在这一次规定,却有着和以往不同的“严肃性”,其一,严格执行婚丧报告备案制度;二是规定得“死板”;三是人性化。规定不是凭空的,而是根据了贵阳当地的实际情况。毫无疑问,这个规定既能够很好地杜绝了借酒宴敛财的可能性,又能够维护了领导干部办酒宴的人情需要。
诚然,禁止领导干部办酒宴,根本是管住他们手中的权力,这么看,也是相当有道理的,然而,这也并不是不禁止摆洒的理由,也并不是说禁止领导干部摆酒就毫无意义,恰恰相反,这有着现实的需要。
其实,说白了,婚丧之外 禁止摆酒,最大的目的就是反腐败,使腐败少了一个渠道,可反腐不是凭空的,也不是“独来独往”的,而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位展开,而禁止摆酒宴,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渠道。
现在对领导干部的“限制”是越来越多了,似乎大有将其“禁锢”在某一个个方框之内的趋势。或许有人会说,对领导干部是不是管得太死了,其实,规定得越“死”,操作性才越强,领导干部才会越少犯错。
婚丧之外禁止摆酒的规定值得各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