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眼球,2月14日下午,河南信阳市羊山新区苏博楼企房展广场一房企上演疯狂一幕,半空中狂撒面额1元至100元的人民币10万人民币,近千市民蜂拥争抢,多名市民在争抢中受伤。(2月17日中国网)
房产商财大气粗,10万元当空一撒,看着市民蜂拥争抢,自然很得意,很有“成就感”。然而这个房产商除了不缺钱,从法制观念到道德文明,再到人文精神,没有一样不缺。国家在有关商业促销管理的法规中明确规定:开展促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职业道德,不得开展低级庸俗的促销活动。以此为镜,我们不难看出房产商撒钱促销的成色。
国家有关部门早就明确,企业不得组织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促销活动。而这个房产商明知撒钱促销会引发混乱,人员推拥受伤,却仍一意孤行。此举严重妨碍了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属于违规行为。房产商撒钱促销的另一个死穴是涉嫌违反《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任何居民和单位都有爱护人民币的义务,抛撒人民币是不尊重人民币的行为,而损毁人民币和侮辱人民币上的国徽形象,则又涉嫌违反《国徽法》。另外,房产商这种撒钱促销,是在戏耍民众。不管人们捡与不捡,这种行为都是对人的一种侮辱,不但侮辱了民众的人格和尊严,而且伤害了世风人心。
实际上,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是错的,这个房产商一清二楚。之所以明知故犯,恰是其料到怪招出手,必会吸引眼球。房产商心存如此算计,并不让人吃惊,真正值得议论的,为什么撒钱促销闹剧能想闹就闹,为什么在房产商导演的闹剧中,不见“有关方面”站出来说一个“不”字呢?房产商导演这个闹剧,是因为除了不缺钱,法制观念、道德文明、人文精神,没有一样不缺。那么对撒钱闹剧不吭一声的“有关方面”,又是多了什么、缺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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