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错得也太凶了!”14日,家住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狮市镇复兴村的杨开富拿着自己和母亲的户口本说,“我妈竟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原来在2005年更换户口本时,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将手写的户口本录入电脑时弄错。这一错就让他的母亲成为无身份证的人,也无法享受农村养老保险。更荒唐的是,他们因为资料不全跑了6年都没能改正这个“明显”的错误。
母子同岁,这是一个多么荒唐却又让人尴尬的错误,但就是这样一个地球人都知道的错误,却历经6年坎坷未能改正。资料找了,证明开了,和老人同岁的3个老人也找了,甚至是更换户口本前的老户口本都带去了。仍然被告知资料不全,仍然不能证明老人的身份,仍然改不了“母子同岁”的尴尬。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指一个人犯了错误后,能够认识并改正错误,就是最好的事情。可是,如果一个单位或者某个职员明明知道犯了错,却要推诿、拖延6年仍然不去改正,是不是就是“知错不改,罪大恶极”?
“母子同岁”,不只是荒唐这么简单,历经6年,有关单位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推诿塞责,不仅曝露出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不以群众关切为关切,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形象,加深了官民之间的矛盾;也曝露出层层审批的户籍之弊。也许有的职员主观意愿上也想帮助杨开富们解决问题,但苦于制度的约定,需要县级公安局审批后,再转地市级公安局办理,每个单位都需要“资料齐全”,这也让乡镇派出所“望而却步”,而这是否也意味着,需要改革审批制度,精简审批流程,又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问题。
联想到今年我国自上而下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拉近官民距离,化解官民矛盾,切实转变行政部门“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官僚主义作风,切身实地的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如此明显的错误,历经6年仍拒不改正,不仅给相关人员带来巨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更严重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形象。所以说,奔波6年仍难改“母子同岁”的尴尬,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典型的反面教材。我们应以此为戒,切实转变的工作作风,自觉摒弃官僚主义积弊,以实际行动,拥护和支持自上而下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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