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全国各地自然条件、文化习俗差异大,集中统一休假很难发挥优势,建议实行分省分时带薪休假避免‘黄金粥’。”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钱学明说。(3月3日新京报)
谈起休假,笔者的感触很深,笔者是一个远离父母在外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政策,工龄满20年的职工每年有15天的公休假,但工龄已经近25年的我却已经连续多少年都没有享受到过国家的这个大好政策。有时就是有急事休去假时也是只能休几天,最多一次没超过一个星期就被喊了回来。
对于这个钱委员的提案,笔者不敢苟同,在目前的休假制度下,带薪休假不可能引起“黄金粥”问题,全国的所有单位不可能同一天全部放职工的带薪休假。对于每年正常的五一节假日“黄金粥”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加大对正常带薪休假的执行力度来进行解决。如果每个公民都能够享受到带薪休假,哪里还会有什么五一“黄金粥”的问题?
当然,如果连正常的带薪休假都落实不了的单位,你整再多的休假方案也无济于事,只要没有强制性,不管是政府机关还是私人企业,他们都可以不执行,你规定全国错时休假能有多大意义?对于那些工作在最基层最艰苦岗位的农民工、清洁口等职业,他们能够有公休假吗?如果他们连公休假都没有,你让谁去分省分时休假?只是政府公职人员吗?那又有多少人?会出现拥堵吗?
中国的假期并不比国外的少,怎么没听说美国、法国、英国等国家出现过黄金周?这不光是他们的人口少的问题,更大的原因是他们执行带薪休假制度执行得比我们好,他们对个人权利的尊重比我们强。我在这里并不是说中国的坏话,中国政府对待这些公民个人权利的强制力度就是太弱。只有加强带薪休假制度的执行,大家都可以利用带薪休假时间外出旅游或休息,又哪来的“黄金粥”问题?现在的“黄金粥”就是因为大家平时没得时间出去游玩,只有这些国家强制执行的节假日可以外出,这才是出现“黄金粥”的根本原因。
笔者建议,如果钱委员非要提带薪休假这个事,还不如提案请求加大带薪休假对所有公民的覆盖面和执行力。对执行不好的单位和企业进行定期通报和罚款。罚款力度要大,不是罚3倍的工资,而是罚5倍或者10倍以上,把罚款的钱款用来补偿未休假人员,如此一来,还有哪个单位和企业不敢让员工带薪休假?当然,对于可以休假而不休假的人员,也要进行处罚,不但不进行补假补偿,还要扣发同等时间内的工资。使想休假的人能够得到带薪休假,使不想休假的人员也“被迫”休假,使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惠及到每一个工作的公民。对于私人企业老板之类的带薪休假可以采取灵活措施鼓励他们休假。
只要加大了对带薪休假的执行力度,笔者相信,不需要一年时间,中国就再也不会再出现所谓的“黄金周”,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黄金周”,何必要再去挤那万人“狂奔”的五一黄金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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